永州十五万人参加生育保险
湖南永州市医疗生育保险经办机构认真贯彻《永州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推进当地生育保险实施工作,去年生育保险参保人员达到15.1665万人,提前超额完成湖南省劳动保障厅下达的15万目标管理任务,完成率101.11%,收缴生育保险基金191.59万元,支付生育保险待遇32.48万元,基金结余159.11万元。
永州市实施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捆绑运行,生育保险参保、缴费、待遇享受与医疗保险协同推进,即对同属于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参保范畴的单位和职工实行一并参保登记、基数稽核、费用征缴,对拖欠缴费者实行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待遇一并停付。
为确保生育保险费及时足额缴纳,永州市对财政统筹单位实行财政总预算。永州市大部分统筹地区积极与财政协调,对属于财政统筹的行政事业单位的生育保险参保缴费实行年度财政预算一次性安排,既保证了生育保险参保扩面任务的顺利完成,又保障了各统筹地区启动实施初期生育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行。
永州市在加大生育保险扩面的同时,做好医疗服务等基础性工作。各地通过采取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生育保险支付标准定额管理、审核结算电脑化管理等措施,规范生育保险经办流程,提高经办机构管理服务水平。
永州市实施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捆绑运行,生育保险参保、缴费、待遇享受与医疗保险协同推进,即对同属于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参保范畴的单位和职工实行一并参保登记、基数稽核、费用征缴,对拖欠缴费者实行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待遇一并停付。
为确保生育保险费及时足额缴纳,永州市对财政统筹单位实行财政总预算。永州市大部分统筹地区积极与财政协调,对属于财政统筹的行政事业单位的生育保险参保缴费实行年度财政预算一次性安排,既保证了生育保险参保扩面任务的顺利完成,又保障了各统筹地区启动实施初期生育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行。
永州市在加大生育保险扩面的同时,做好医疗服务等基础性工作。各地通过采取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生育保险支付标准定额管理、审核结算电脑化管理等措施,规范生育保险经办流程,提高经办机构管理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