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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实名制”管理推行工资预留账户

在联合新闻发布会上,市建委法律援助站主任谭祺透露,为了规范建筑领域的工资发放问题,市建委将在近期进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卡的试点和推广工作。
    
     《2005年北京市来京建筑业企业管理工作要点》要求,在施工班组或分工作业班组负责人应负责具体的作业活动的组织,并做好工人出勤、完成任务的记录,同时依据工人的技术水平、劳动态度、完成任务情况向企业提出劳动报酬分配建议。工资分配方案要张榜公示,劳动者工资应由劳务企业直接发给工人。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要留存与其进行劳务分包活动单位的农民工工资表,以监督农民工工资的落实。
    
     通过实名制管理卡,农民工可以从邮局领取工资。由于这张卡还可以记录农民工平时工作的动态信息,因此,农民工也要像上班族一样,每天工作前先打卡。
    
     为了确保工资的准时发放,这次市建委特意规定,新进京和2004年度发生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都要建立农民工工资预留账户。该账户的预留款,要达到该企业劳务合同总价款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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