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成功创业网 - 劳务资讯 - 已有“黑名单”再建“红名单”

已有“黑名单”再建“红名单”

市人大常委会就解决企业欠薪问题召开座谈会
    
     已有“黑名单”再建“红名单”
    
     【本报讯】昨天上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市政府相关部门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就办理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解决企业欠薪问题的重点建议召开座谈会。
    
    
     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庄礼祥、副主任汤锦森、秘书长袁庆文出席座谈会。
    
     建议将恶意逃薪定为刑事犯罪
    
     今年1月,我市组织开展了打击恶意逃薪专项行动,于2006年1月刑拘了8名恶意逃薪企业法人,并公开曝光30家欠薪企业,在社会上产生了极大的威慑作用。今年春节和“五一”期间,我市没有出现一例重大欠薪案件。而今年以来我市因欠薪引发的重大劳资纠纷案件与去年同比下降了21%。公安部门表示,公开抓捕恶意逃薪者的行动今后将“常抓不懈”。
    
     对恶意逃薪者进行抓捕的做法得到人大代表及政府各部门一致认同。与会者指出,蓄意恶意大额欠薪和欠薪逃匿,是一种侵占劳动者私人财产的犯罪行为,很多发达国家都将其定性为刑事犯罪,我国在这方面还没有制定相关法律条款,建议及早对《刑法》和《劳动法》进行修改。
    
     研究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
    
     为进一步加大欠薪治理力度,下一步市劳动、建设等部门计划推出多项治理措施,包括研究建立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率先在建筑施工企业及曾经发生过欠薪的用人单位中组织实施。大力倡导企业社会责任理念,将工资支付情况列入其中,规定因拖欠、克扣工资达不到社会责任标准的企业,不得参与政府采购与工程投标;对及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达到社会责任标准的企业,则给予优先权。近期拟推行劳务分包制度,即把劳务工组织起来,成为劳务企业,工程用人都通过劳务企业,以有效防止欠薪。
    
     建立“红名单”鼓励守法经营
    
     庄礼祥对政府方面在治理欠薪工作上所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表示,治理欠薪问题要继续在部门齐抓共管、健全法规规章、强化监督手段、加强宣传教育等方面进一步下足功夫。建议在现有“黑名单”制度的基础上,建立“红名单”制度,既要进一步加大违法者违法成本,又要维护好守法者的利益。
    



劳务资讯 - 成功创业网

成功创业网·劳务资讯 © 2006 - 2011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