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错案必究
省劳动保障厅坚持以人为本,加大为企业、为职工服务的力度,坚持依法行政,增加办事透明度,在维护劳动者的护法权益方面又有新举措。最近,省劳动保障厅出台了《广东省劳动仲裁错案责任追究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的出台,一是强化了劳动保障部门的基础建设。省劳动保障厅在去年“行风整顿回头看”中,充分利用行风建设的成果,下大力气狠抓基础建设和行风建设,严厉防止徇私枉法的现象,依法行政,加大了办事的透明度,更加贴近群众,贴近劳动者;二是明确了在办理劳动争议案件中出现的10种错误行为必须追究相应的责任,包括作出书面检讨、批评教育、通报、取消资格、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等;三是确立了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最终认定机构;四是明确了错案的追究期限为一年;五是明确了劳动仲裁错案责任人的划分,对独任仲裁员的,追究独任仲裁员的责任,对合议庭违法办理导致错案的,由首席仲裁员负主要责任,其他仲裁员负次要责任。
此《办法》的制定出台,在全国实属第一例。以往在行政复议中,对劳动仲裁案件出现的错案的认定和处理,国家没有一个标准和办法,难以处理,群众很有意见,以为劳动保障部门也是官官相护。《办法》的出台,将会有效地防止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不正之风,有效地把维护劳动着护法权益落实到实处,促进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建设。随着《办法》的贯彻实施,必将进一步推动我省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的规范和健全。
此《办法》的制定出台,在全国实属第一例。以往在行政复议中,对劳动仲裁案件出现的错案的认定和处理,国家没有一个标准和办法,难以处理,群众很有意见,以为劳动保障部门也是官官相护。《办法》的出台,将会有效地防止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不正之风,有效地把维护劳动着护法权益落实到实处,促进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建设。随着《办法》的贯彻实施,必将进一步推动我省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的规范和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