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的社保应当“量身定做”
可不可以为农民工“量身定做”一种社会保险?回答应当是肯定的。
目前阶段,要让更多的农民工纳入现有的社会保险制度中非常困难。这个困难表现在多方面,首先是用人单位不愿意。较正规的、大型的企业,在对待农民工的态度上,大体还停留在把支付工资当作一个必不可少的内容可以接受,对其参加社会保险的事,则抱着能拖一天就拖一天,能少一项就少一项的抵触心理;而小规模、刚起步的企业,就连农民工的工资也敢拖欠,或者说难以保证,对农民工的参保自然是更加排斥了。其次是农民工自己不愿意。有的农民工不想参保,是因为收入相对比较低,参加社会保险多少要自己负担一部分,为此而感到吃力;有的农民工不想参保,是考虑到自己在某个地方干不长,而社保关系转移起来不方便。一些参加了社保的农民工,在换地方找新工作的时候,因此把好不容易办的社保关系给退了。再次是某些地方政府不积极推动,不少地方从“发展经济”、“保护企业”的角度出发,有意无意地阻挠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向私营的、引进的企业推动。政府的这种态度,对在其管辖下的部门和经办机构而言,消极影响相当大。
严酷的现实,逼迫我们必须改变对待农民工参保问题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既然把农民工纳入现有的社会保险制度中还有这么多的阻力和困难,说明这其中一定有一些不合时宜、不切实际的地方,不承认这一点是不科学的。那么,究竟有什么地方不对呢?大概表现在两个层面:一是社会发展处于转型期,多种经济形式并存,用工形式也复杂多样化,使得全社会目前没有做到对农民工“一视同仁”,并且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农民工肯定还会被这样“归入另册”———当前农民工能够“单独列册”已是社会的一大进步,殊属不易。二是社会新增劳动力的背景、起点不相同,尤其是技能素质低的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伴随低收入的低期望值,他们当务之急只要求解决好工资问题就行了。在连工资都没有必然保证的情况下,再想参保的事,对他们而言不是奢望又是什么?
农民工参保难的背后有诸如此类的主客观因素存在,从另一个角度说明,开展农民工参保工作有其必要性和紧迫性,更提出了加强这项工作针对性的要求。窃以为,当前最需要解决的,不是将现行的社会保险制度在农民工中强力推进,而应当是转变观念,改变思路,从实际出发,为农民工“量身定做”一个适合他们需求的社会保险制度,通盘考虑并体现出它的“险种综合、费率统一、全国统筹”这些内在要求和优越性、前瞻性。目前看来,这不是绝无可能的事,实际上有些地方已经这样探索了。他们的经验应当加以研究和总结。如果可以推广,就要果断下决心,否则,又要贻误时机,造成新的被动。另外,我们在开展社会保险工作的过程中,要从商业保险那里学一点经验,比如运作理念、操作手段等。商业保险做项目,为了吸引顾客,特别讲究满足不同人群的不同需求。某个项目推出时,强大的宣传功势中总是透露出这种信息:这款保险最适合你!而我们的社会保险制度在设计时,好像不敢强调也不注重“用户第一”,只会念叨社会保险的国家强制性,疏忽了其中是有很大利益、完全可以“利诱”的。
目前阶段,要让更多的农民工纳入现有的社会保险制度中非常困难。这个困难表现在多方面,首先是用人单位不愿意。较正规的、大型的企业,在对待农民工的态度上,大体还停留在把支付工资当作一个必不可少的内容可以接受,对其参加社会保险的事,则抱着能拖一天就拖一天,能少一项就少一项的抵触心理;而小规模、刚起步的企业,就连农民工的工资也敢拖欠,或者说难以保证,对农民工的参保自然是更加排斥了。其次是农民工自己不愿意。有的农民工不想参保,是因为收入相对比较低,参加社会保险多少要自己负担一部分,为此而感到吃力;有的农民工不想参保,是考虑到自己在某个地方干不长,而社保关系转移起来不方便。一些参加了社保的农民工,在换地方找新工作的时候,因此把好不容易办的社保关系给退了。再次是某些地方政府不积极推动,不少地方从“发展经济”、“保护企业”的角度出发,有意无意地阻挠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向私营的、引进的企业推动。政府的这种态度,对在其管辖下的部门和经办机构而言,消极影响相当大。
严酷的现实,逼迫我们必须改变对待农民工参保问题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既然把农民工纳入现有的社会保险制度中还有这么多的阻力和困难,说明这其中一定有一些不合时宜、不切实际的地方,不承认这一点是不科学的。那么,究竟有什么地方不对呢?大概表现在两个层面:一是社会发展处于转型期,多种经济形式并存,用工形式也复杂多样化,使得全社会目前没有做到对农民工“一视同仁”,并且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农民工肯定还会被这样“归入另册”———当前农民工能够“单独列册”已是社会的一大进步,殊属不易。二是社会新增劳动力的背景、起点不相同,尤其是技能素质低的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伴随低收入的低期望值,他们当务之急只要求解决好工资问题就行了。在连工资都没有必然保证的情况下,再想参保的事,对他们而言不是奢望又是什么?
农民工参保难的背后有诸如此类的主客观因素存在,从另一个角度说明,开展农民工参保工作有其必要性和紧迫性,更提出了加强这项工作针对性的要求。窃以为,当前最需要解决的,不是将现行的社会保险制度在农民工中强力推进,而应当是转变观念,改变思路,从实际出发,为农民工“量身定做”一个适合他们需求的社会保险制度,通盘考虑并体现出它的“险种综合、费率统一、全国统筹”这些内在要求和优越性、前瞻性。目前看来,这不是绝无可能的事,实际上有些地方已经这样探索了。他们的经验应当加以研究和总结。如果可以推广,就要果断下决心,否则,又要贻误时机,造成新的被动。另外,我们在开展社会保险工作的过程中,要从商业保险那里学一点经验,比如运作理念、操作手段等。商业保险做项目,为了吸引顾客,特别讲究满足不同人群的不同需求。某个项目推出时,强大的宣传功势中总是透露出这种信息:这款保险最适合你!而我们的社会保险制度在设计时,好像不敢强调也不注重“用户第一”,只会念叨社会保险的国家强制性,疏忽了其中是有很大利益、完全可以“利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