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工权益保护实现新突破
从全国总工会了解到,5年来,工会女工组织强化源头参与、突出工作重点,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维护工作实现了新突破。
五年来,全总女职工部会同部分省(区、市)总工会多次开展贯彻《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工作的调查研究,先后两次向全国人大、政协提出关于修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建议和提案,并致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议共同促进修订工作尽快列入国务院法制办的议事日程。
在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积极推进下,《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和实施,目前,全国已实行生育保险的省(区、市)共27个,其中14个省(区、市)出台了生育保险地方性法规或规章,一些省市还开办了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险,为实现男女平等就业创造了条件。同时,五年来,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女会员队伍日益壮大。目前,全国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已达46万多个,比1998年增长43.7%;工会女会员已达4665.18万人,比1998年增长了31.5%。
五年来,全总女职工部会同部分省(区、市)总工会多次开展贯彻《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工作的调查研究,先后两次向全国人大、政协提出关于修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建议和提案,并致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议共同促进修订工作尽快列入国务院法制办的议事日程。
在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积极推进下,《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和实施,目前,全国已实行生育保险的省(区、市)共27个,其中14个省(区、市)出台了生育保险地方性法规或规章,一些省市还开办了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险,为实现男女平等就业创造了条件。同时,五年来,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女会员队伍日益壮大。目前,全国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已达46万多个,比1998年增长43.7%;工会女会员已达4665.18万人,比1998年增长了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