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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打工少女工作时磕伤私处老板拒绝赔偿

不满15岁的丽丽在房山区的一家私人服装厂做工时受伤,致使外阴严重血肿,被送往医院接受手术治疗。目前,厂方和伤者家属对赔偿问题没有达成一致。而有证据表明,该服装厂涉嫌雇用童工。
    
     丽丽的家在河南周口,因要供在周口师范学院上大学的哥哥读书,懂事的她主动要求辍学,和父母一起来北京打工。3个月前,丽丽来到房山城关刘军服装厂做工,父母则在外面捡拾破烂。而这场意外事故,给丽丽一家人本就捉襟见肘的生活带来灭顶之灾。
    
    
     没有钱,丽丽在医院只能吃干馒头
    
    
     事件现场
    
     呈“大”字躺在床上
    
     昨天上午10时,记者在房山区房山中医院妇产科4号病室见到了手术后的丽丽。她呈“大”字躺在床上,导尿管伸在棉被外,尿液在“滴滴答答”往外流。
    
     丽丽的母亲抹着眼泪说:“丽丽现在不能翻身,不能并拢脚,更不能枕枕头。只要脑袋位置稍高,血就往下边涌。”丽丽的母亲称,5月21日下午,丽丽被同事送回家时,痛得不能坐,直对她嚷“妈,帮我啊,我下面要炸了”。“当时丽丽的外阴已经肿得有拳头大小。”丽丽的母亲说。
    
     事件经过
    
     被塑料筐绊倒 磕坏下身私处
    
     5月21日,丽丽在服装加工部做工时,被脚下盛衣服的塑料筐绊倒,隐私部位狠狠地磕在塑料筐的棱框上。由于疼痛难忍,丽丽就告诉了老板娘。老板娘给了她3片止痛片,并叫同事送她回家。
    
     第二天上午,丽丽的病情加重,父母才凑了800元钱将她送到房山中医院求治。
    
     据该院刘大夫介绍,丽丽为外阴血肿,皮下出血,外阴部出现肿块。“我们进行了手术,目前病人恢复得很好,一周左右可以出院,不会影响今后的生育。”
    
     费用难题
    
     经济困难 同室病友掏钱捐助
    
     针对丽丽的家庭情况,医院已经给她使用了最经济实惠的药品,但3000元的住院费仍让丽丽一家无法应付。丽丽的父亲找到服装厂的负责人刘军,对方只给他1000元钱,还说是孩子的工资。
    
     由于没钱,丽丽一家三口只能在医院里啃干馒头。看到丽丽一家实在可怜,同屋住着的病友也30元、40元地给她捐了100多元钱。
    
     双方分歧
    
     厂方只给3000元
    
     丽丽是在做工时受的伤,所以丽丽父亲希望服装厂能支付5万元的经济赔偿。但厂方认为,丽丽是在非工作时间受伤的,他们只愿意承担3000元左右的治疗费。在赔偿费用上,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丽丽的父亲还表示,丽丽进厂时年龄未满16岁。对于这个问题,服装厂负责人刘军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当初让丽丽进厂时没有严查她的身份证。
    
     在服装厂采访时,记者看到十几名和丽丽一样大的孩子。但当记者询问他们的年龄时,他们都称自己已18岁。
    
     丽丽还不到15岁
    
     今天上午,记者与丽丽的户籍所在地河南省周口市鹿邑县生铁冢乡派出所取得联系。该所的黄警官证实,丽丽的出生年月为1990年7月。
    
     雇主应付全部费用
    
     今天上午,记者还采访了汇源律师事务所魏晓东律师,他说,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否则,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以5000元罚款。童工因工负伤的,单位要负担患病期间治疗和生活的全部费用。如留有残疾,要按照国家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进行一次性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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