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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失业保险金月人均上调70元

昨天,南京市调整后的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出台,新的发放标准依据去年“三挂钩一照顾”的办法,月人均增加70元,失业保险金最低额由每月268元调至338元,最高额由每月351元调到了421元。据悉,新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自本月起执行,对已领取7月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将在本月底前进行一次性补发。
    
     失业保险金发放有讲究
    
     南京市失业保险结算管理中心张士凯介绍,按照去年出台的“三挂钩一照顾”的失业保险金发放办法,即与失业保险缴费时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挂钩,对大龄失业人员适当照顾。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55%计发;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60%计发;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65%计发;从领取期限的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按第1个月发放标准的95%发放,第19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按第1个月发放标准的90%发放;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男性年满57周岁、女性年满47周岁的,其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不再递减。
    
     张士凯说,为确保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南京市从今年7月1日起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每人每月增加70元,新标准根据失业人员缴纳失业保险缴费时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分档次、分类,具体为三个档次九个标准,这个标准将与苏州、无锡同一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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