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不断上升:私营企业最多
争议多发地带【私营企业】
记者从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获悉,2004年前3季度,上海市各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各类劳动争议13800余件,同比去年增长17%,继续呈上升趋势。私营企业仍是劳动争议的多发地段,居第一位。在集体争议案件中,私营企业和私营成分较高的股份制企业也占绝大多数,近60%。这说明私营企业在迅速发展的同时,在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方面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不遵守法律,逃避及规避法律或不熟悉有关法律的问题还大量存在,需及时补上这一课,减少消耗在打官司上的不必要的精力、物力和财力。对求职者来说,进入私营企业更需小心谨慎,要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外商投资企业争议数量维持在一个比较平稳的水平,占总数的第二位。而国有企业劳动争议发生量则略有下降。不过,随着企业转制进程的加快,股份制企业的争议案件迅速上升,比去年同期上升了43%,达到近2000件。
争议主导内容【经济纠纷】
从纠纷内容看,社会保险、拖欠与克扣工资、经济补偿金、加班工资已成为本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争议焦点,争议数量比往年均有不同幅度的上升。劳动报酬争议、保险福利争议占据很大的比例。在劳动报酬争议中,拖欠克扣工资的争议占到了一半以上。要求老板支付拖欠工资、加班工资及老板逃匿以后所欠发的工资,尤其是解除劳动关系后的经济补偿争议增长较多,已占到争议总数的11%。这反映了劳动争议中经济性争议逐渐超越身份性争议的趋势,体现了随着本市就业机制的日益完善,劳动者逐渐淡化劳动关系终身制观念,适应和接受劳动力自由流动趋势的转变。
集体争议增加【快速解决】
2004年1月以来受理争议纠纷中,集体争议达到150余件,涉及人数1440多人,最多的集体争议案人数达170多人,无论是受理总数还是集体争议人数都比去年增加。企业成为被告的原因主要是拖欠工资、不支付加班工资、不缴或少缴社会保险费,不给或少给经济补偿金等。一旦发生群体性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会适用特别审理程序,进行快速、特别审理,即仲裁部门在收集争议申诉书之日起3天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在组成仲裁庭之日起15日内受理完毕。案件复杂需要延期的,处理期限业不超过30日。
2004年上半年某区发生一起170余人的要求足额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集体争议,区仲裁委仅用了10天就调解了这起棘手的纠纷。近日黄浦区又发生了一起60多人因拖欠工资的集体争议案,区仲裁委员会仅用了4天就妥善地处理完毕,缓解了双方的矛盾,安定了人心。
个人高于单位【胜诉率】
仲裁委员会的统计显示,本市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者胜诉的比例仍然很高。全部请求和部分请求得到支持的比例高达86%。这反映出本市用人单位在依法管理、严格履行合同、重视劳动者权益保护上仍存在不少问题,和谐劳动关系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仲裁不是唯一【调解为多】
为了更好使劳动关系更和谐,本市仲裁机构加大了劳动争议的调解工作力度。通过法律宣传、政策讲解、利弊分析、缓和双方矛盾,融洽双方关系,帮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友好解决纠纷,减少裁决以后可能产生的“面和心不和”“穿小鞋”等后遗症。2004年前3季度,当事人主动撤诉和达成调解协议的争议达9500多件,占到争议总数的72%。协调成功比例的大幅提高,避免了矛盾的激化,缩短了争议处理的时间。
记者从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获悉,2004年前3季度,上海市各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各类劳动争议13800余件,同比去年增长17%,继续呈上升趋势。私营企业仍是劳动争议的多发地段,居第一位。在集体争议案件中,私营企业和私营成分较高的股份制企业也占绝大多数,近60%。这说明私营企业在迅速发展的同时,在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方面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不遵守法律,逃避及规避法律或不熟悉有关法律的问题还大量存在,需及时补上这一课,减少消耗在打官司上的不必要的精力、物力和财力。对求职者来说,进入私营企业更需小心谨慎,要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外商投资企业争议数量维持在一个比较平稳的水平,占总数的第二位。而国有企业劳动争议发生量则略有下降。不过,随着企业转制进程的加快,股份制企业的争议案件迅速上升,比去年同期上升了43%,达到近2000件。
争议主导内容【经济纠纷】
从纠纷内容看,社会保险、拖欠与克扣工资、经济补偿金、加班工资已成为本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争议焦点,争议数量比往年均有不同幅度的上升。劳动报酬争议、保险福利争议占据很大的比例。在劳动报酬争议中,拖欠克扣工资的争议占到了一半以上。要求老板支付拖欠工资、加班工资及老板逃匿以后所欠发的工资,尤其是解除劳动关系后的经济补偿争议增长较多,已占到争议总数的11%。这反映了劳动争议中经济性争议逐渐超越身份性争议的趋势,体现了随着本市就业机制的日益完善,劳动者逐渐淡化劳动关系终身制观念,适应和接受劳动力自由流动趋势的转变。
集体争议增加【快速解决】
2004年1月以来受理争议纠纷中,集体争议达到150余件,涉及人数1440多人,最多的集体争议案人数达170多人,无论是受理总数还是集体争议人数都比去年增加。企业成为被告的原因主要是拖欠工资、不支付加班工资、不缴或少缴社会保险费,不给或少给经济补偿金等。一旦发生群体性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会适用特别审理程序,进行快速、特别审理,即仲裁部门在收集争议申诉书之日起3天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在组成仲裁庭之日起15日内受理完毕。案件复杂需要延期的,处理期限业不超过30日。
2004年上半年某区发生一起170余人的要求足额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集体争议,区仲裁委仅用了10天就调解了这起棘手的纠纷。近日黄浦区又发生了一起60多人因拖欠工资的集体争议案,区仲裁委员会仅用了4天就妥善地处理完毕,缓解了双方的矛盾,安定了人心。
个人高于单位【胜诉率】
仲裁委员会的统计显示,本市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者胜诉的比例仍然很高。全部请求和部分请求得到支持的比例高达86%。这反映出本市用人单位在依法管理、严格履行合同、重视劳动者权益保护上仍存在不少问题,和谐劳动关系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仲裁不是唯一【调解为多】
为了更好使劳动关系更和谐,本市仲裁机构加大了劳动争议的调解工作力度。通过法律宣传、政策讲解、利弊分析、缓和双方矛盾,融洽双方关系,帮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友好解决纠纷,减少裁决以后可能产生的“面和心不和”“穿小鞋”等后遗症。2004年前3季度,当事人主动撤诉和达成调解协议的争议达9500多件,占到争议总数的72%。协调成功比例的大幅提高,避免了矛盾的激化,缩短了争议处理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