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将评“ABC”
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从4月1起,淄博市将实行劳动保障诚信评价等级制度,共设a、b、c、d四个等级,a级为最高级,d级为最低级。
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是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行使国家劳动保障监察权,通过实施监督检查以及其他途径采集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的信息,建立档案,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将企业分别认定为不同的信用等级,实行分类监管的一项制度。
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的内容包括: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遵守职业培训、就业准入和技术工种持证上岗规定及待遇落实情况;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况。
对评定为a级的企业,由淄博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授予“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称号,推荐参加各类有关劳动保障诚信评先树优等表彰活动。对评定为d级的企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除对违法问题进行依法处理外,要作为劳动保障监察重点监控对象,并向社会曝光。对企业的劳动保障诚信评价工作按年度进行,每年评价一次。
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是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行使国家劳动保障监察权,通过实施监督检查以及其他途径采集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的信息,建立档案,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将企业分别认定为不同的信用等级,实行分类监管的一项制度。
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的内容包括: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遵守职业培训、就业准入和技术工种持证上岗规定及待遇落实情况;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况。
对评定为a级的企业,由淄博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授予“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称号,推荐参加各类有关劳动保障诚信评先树优等表彰活动。对评定为d级的企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除对违法问题进行依法处理外,要作为劳动保障监察重点监控对象,并向社会曝光。对企业的劳动保障诚信评价工作按年度进行,每年评价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