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因病死亡职工遗属补助4月1日起每人每月290元
记者昨天从本市的劳动保障部门获悉,从2005年4月1日起,本市企业非因工或因病死亡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将从现在的每人每月162元提高到290元。
由市劳动保障局等部门发出的通知同时规定,非因工或因病死亡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是孤身一人的,可在290元标准基础上增加10%。
由市劳动保障局等部门发出的通知同时规定,非因工或因病死亡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是孤身一人的,可在290元标准基础上增加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