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成为社会稳定“安全阀”
本报讯 今年以来,我市各级劳动仲裁机构共办结追索劳动报酬、工伤争议、劳动合同争议、保险福利争议等案件1044件,涉及标的1607.1万元,通过仲裁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1336.95万元。仲裁已成为调整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的“安全阀”。
年初,某私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职工华某就工伤争议申请劳动仲裁。由于双方在工伤认定中存在较大分歧,矛盾相当尖锐。市劳动仲裁机构一方面委托有关部门进行鉴定,同时为及时、准确地对事故伤害作出定性结论,又主动协助认定部门进行调查核实,使职工工伤得到及时有效确认。在案件审理中,仲裁员本着调解为主、化解矛盾原则,积极开展调处工作,先后五次对企业进行政策宣传说服教育,终使企业一次性支付了该职工的工伤补偿费用,既化解了矛盾,又保护了受伤职工利益。
市劳动仲裁机构推出了一系列便民、利民、亲民的新制度、新措施:在全省劳动仲裁系统率先出台了《镇江市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法律援助实施办法》,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实施缓、减、免仲裁费措施,到目前为止共实施仲裁援助案件348件,减、缓、免交仲裁费18800元;编写《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指南》,指导劳动者依法维权;制定出台《镇江市劳动争议当事人选择仲裁员试行办法》,允许双方当事人自主选择仲裁员,进一步提高了劳动争议案件审理透明度,保证劳动争议处理公平、公正。(庄志南胡湘华姜木金)
年初,某私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职工华某就工伤争议申请劳动仲裁。由于双方在工伤认定中存在较大分歧,矛盾相当尖锐。市劳动仲裁机构一方面委托有关部门进行鉴定,同时为及时、准确地对事故伤害作出定性结论,又主动协助认定部门进行调查核实,使职工工伤得到及时有效确认。在案件审理中,仲裁员本着调解为主、化解矛盾原则,积极开展调处工作,先后五次对企业进行政策宣传说服教育,终使企业一次性支付了该职工的工伤补偿费用,既化解了矛盾,又保护了受伤职工利益。
市劳动仲裁机构推出了一系列便民、利民、亲民的新制度、新措施:在全省劳动仲裁系统率先出台了《镇江市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法律援助实施办法》,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实施缓、减、免仲裁费措施,到目前为止共实施仲裁援助案件348件,减、缓、免交仲裁费18800元;编写《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指南》,指导劳动者依法维权;制定出台《镇江市劳动争议当事人选择仲裁员试行办法》,允许双方当事人自主选择仲裁员,进一步提高了劳动争议案件审理透明度,保证劳动争议处理公平、公正。(庄志南胡湘华姜木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