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聘用大龄失业者政府年补千元
北京通州区政府近日出台《通州区促进城乡就业办法(试行)》,采取政府补贴的形式鼓励用人单位招用城镇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农村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据了解,此项工作在全市尚属首例。
据该《办法》,本区范围内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且进行了社会保险登记,按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招用本区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3年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劳动合同签至退休的,区财政给予岗位补贴,年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用人单位招用本区女年满35周岁、男年满40周岁及以上,持有《北京市农村富余劳动力求职证》的人员,签订2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在合同期限内,区财政给予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补贴1000元。
《办法》还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城镇失业人员开展免费再就业培训,全区农村富余劳动力从今年起,每人可享受一次免费培训。所需经费由区、镇(乡)两级财政负担,标准为等级培训每人500元,非等级培训每人200元。据测算,区、乡镇两级财政将投入资金300万元用于培训扶持工作。
据该《办法》,本区范围内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且进行了社会保险登记,按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招用本区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3年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劳动合同签至退休的,区财政给予岗位补贴,年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用人单位招用本区女年满35周岁、男年满40周岁及以上,持有《北京市农村富余劳动力求职证》的人员,签订2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在合同期限内,区财政给予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补贴1000元。
《办法》还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城镇失业人员开展免费再就业培训,全区农村富余劳动力从今年起,每人可享受一次免费培训。所需经费由区、镇(乡)两级财政负担,标准为等级培训每人500元,非等级培训每人200元。据测算,区、乡镇两级财政将投入资金300万元用于培训扶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