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为和谐广东构筑“安全网”
建设和谐广东,最根本的是切实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发展的成果、得到发展的实惠。近年来广东百姓在逐渐形成的社会保障体系中得到了真真切切的实惠。一张强大的劳动保障“安全网”将为建设和谐广东提供有力保证。
当好就业再就业的“铺路石”
就业是民生之本。作为广东省的“十项民心工程”之一的再就业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04年,全省城乡就业出现了“三增四减”的喜人态势:全省新增就业岗位105万个,同比增长9.5%;城镇新增从业人员83万人,年末全省城镇从业人员总数达1288万人,同比增长6.9%;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7.5万人,同比增长41%;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减至31.97万人,同比减少29%;全年累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99.8万人,同比减少7.7%,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和领取失业保险金总人数分别同比减少14.69%和7.24%;全省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7%,比2003年底下降了0.2%。就业局势继续保持稳定。
为何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方潮贵说,去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就把再就业作为建设和谐广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得到了社会各界大力支持。
再就业扶持政策进一步落实到位。全省所有地市启动了小额担保贷款,全省共发放社保、岗位、再就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1.7亿元,为11万多名再就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减免了税收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促进国企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25.3万人,其中“4050”人员实现再就业6.1万人,分别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1%和101%。
再就业援助行动取得新成效。完善再就业援助制度,积极开展“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行动,全年共帮助6106户“零就业家庭”中的8788人实现再就业。全年发放小额担保贷款达3861.6万元,扶持2000多名下岗失业人员成功创业,全省共有10.4万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全省普遍实行就业承诺制度,开发社区和机关、事业单位后勤保障等公益性岗位28万多个,安置下岗失业人员5万人。
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顺利推进。全省共安排劳动力市场建设资金1.1亿多元,地级以上市、85个县(区)和部分乡镇劳动力市场实现与省联网,全省共收集上网求职、岗位信息369万条,比上年增长了15.3%。全省地级以上市市区所有街道和100%的乡镇建立了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县(县级市)一级100%的街道和93.5%的乡镇建立了工作机构。各市、县普遍设了立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建立了“一站式”就业服务大厅。
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力度加大。全省再就业培训人数达16.8万人;建立了11个创业培训示范基地,20个市启动了创业培训计划,全省共培训1.1万人,2070人成功创办企业。建立了25个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2004年全省共培养高级工以上高技能人才11.5万人,获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达6.49万人,其中新技师6219人,同比增长82.8%。
当好社会保障安全网的“编织者”
我省目前已基本形成以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制度为重点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和谐广东建设。
老有所养,是大同社会的理想,也是社会和谐的保障。我省养老保险制度起步比较早,2004年底,我省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达到1226万人,比上年底增长7%,居全国首位。全省210.95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100%实现社会化发放,当年和累计均无拖欠。按规定从2004年7月起调整了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待遇。2004年底,全省企业月人均养老金达769元,比上年增加58.4元。
据悉,去年我省大力推行社会保险市级统筹。目前全省20个市已实行了市级统筹。
从2003年7月1日起,我省又将广东农垦系统以各农垦局为统筹单位按属地原则纳入所在地级市养老保险统筹,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农垦企业12万名职工和近6万名离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养老保险的“安全网”。
同时,华侨农场职工养老保险纳入地方统筹所需一次性财政补缴资金全部落实。完成了对17家困难华侨农场共10万名职工和5万多名离退休人员的基础资料审核,纳入当地养老保险统筹。根据政策,还基本解决20多家省属科研转制单位参加养老保险问题。从2004年1月份起,将全省农村信用社纳入省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
2004年,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进一步加大了社会保险领域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力度。加大省级调剂力度,帮助困难地区提高企业早期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对省属企业离休干部实施了养老待遇与机关离休费一次性基本拉平的政策,全省大部分地区也实现了基本拉平;按照中央精神对困难企业的军转干部实施提前退休、基本养老金“保底”等政策措施,更好地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积极争取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解决关闭破产企业欠缴军转干部养老保险费的问题。积极调整政策,较好地解决了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困难企业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问题。
有专家说,医疗、失业保险制度是一个社会“防震器”,只有当人们不再为失业与生病犯愁时,这个社会的动荡系数最小。据统计,截止到2004年底,我省参加医疗保险人数已达1034万人,比上年底增长17.9%。参保人数全国第一,成为参保人数第一个突破1000万的省份。广州、深圳、东莞等3个市的参保人数均已超过100万人。
我省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已从制度上把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外籍员工除外),就是说包括了城镇所有的用人单位和职工。既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也包括城镇各类企业,既包括国有企业也包括非国有企业特别是“三资”企业和私营企业,既包括效益好的企业,也包括困难企业。参保人员包括了合同制职工、外来工、灵活就业人员等各类人员,并从城镇职工逐步向乡镇居民、失地农民扩展。
如佛山市顺德区开始试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办法,佛山市南海区开展了农村医疗保险。今年东莞市出台失地农民参加医疗保险的办法,把“村改居”人群纳入医保范围,参保人数将达150万人。珠海等市也在加紧研究失地农民参加医疗保险的办法,争取今年底出台。我省的深圳、珠海、汕头等12个地级以上市出台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法,有11.4万名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了医疗保险,其他市也正在抓紧制订之中。在珠江三角洲地区还将外来工纳入医保范围,仅深圳、东莞、佛山就有近200多万外来工参加了住院医疗保险,受到外来工的普遍欢迎。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失业对不少人来说是不可避免的。然而我省的失业保险制度却让人以良好的心态面对失业,因为大多数人即使失业了,也不会“饿肚子”。近年来,我省劳动保障部门适应多种所有制经济快速发展的形势和就业形式多样化的需要,通过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失业保险政策宣传,强化参保登记、缴费申报、征收管理,积极将非公有制企业纳入覆盖范围,实现参保人数的大幅增加。到2004年底,全省参加失业保险人数突破1千万人,居全国首位。
劳动保障部门在抓好扩面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大基金的征缴力度,继续保持增势。征收失业保险费较好的地区,通过规范缴费基数,完善个人缴费记录,加强稽核等措施,使征缴工作再上一个台阶,做到应收尽收。
2004年,42.32万名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12.08亿元,21万名农民工享受失业保险一次性生活补助0.52亿元。
当好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守护神”
在建设和谐广东过程中,劳动者合法权益也日益得到保障。据了解,近几年来,我省劳动保以解决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为重点,切实维护外来工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责。
去年我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检查用人单位在全省组织开展了以建筑施工企业工资支付情况为重点的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共检查用人单位4万多家,涉及劳动者430多万人,查处拖欠克扣工资案件3800多宗,为33万劳动者追回工资3.7亿元,其中农民工工资2.85亿元。
与此同时,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还努力完善各部门齐抓共管机制,形成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会同建设部门对建筑领域拖欠工资进行综合治理。截至2004年12月31日止,全省对2003年以前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全部清欠完毕,偿还金额为111264.41万元。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外来员工合法权益保护工作被省委、省政府列入了“十项民心工程”之一。为此,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制定了目标措施,明确了责任,将维护外来工合法权益作为长期工作抓紧抓好。
首先全省劳动保障部门建立预警新机制,将查处违法行为的关口前移。原来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点是在劳动者举报投诉后对用人单位进行查处,这种方式不但被动,而且处理难度大,没有起到“查处一家,预防一片”的效果,处理起来程序也较复杂,执法成本高,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问题。
为了扭转这种局面,变事后救火为事先预防,全省劳动保障部门加大了对预防劳动违法行为的制度建设,各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基本上建立了欠薪监控制度。一是掌握企业工资支付基本信息,一些地区建立了电子信息监控系统,从欠薪情况变化的新动向,发现欠薪苗头或经营者逃匿迹象,及时发出预警信号,迅速采取措施。二是完善劳动保障年审制度,做到“应审尽审”,不断扩大年审覆盖面,把工资支付情况纳入劳动保障年审的重点内容。2004年,共对17.6万家用人单位进行了劳动保障年审,涉及劳动者2206万人。
去年全省劳动保障部门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颁布十周年活动,6月份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执法检查活动。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检查用人单位7.42万家,查处拖欠工资案件2063宗,为包括外来工在内的14.82万名劳动者追回拖欠工资9564.1万元;查处超时加班加点案件2732宗;查处未依法签定劳动合同案件2172宗;查处未依法办理用人手续案件488宗;责令补缴社会保险费3453.3万元。据统计,2004年全省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检查用人单位16.7万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专查结案2.9万件,督促6.8万家用人单位为54.2万人缴纳社保费6.2亿元,督促8400多家用人单位为14.9万名劳动者登记参保,督促用人单位为184万人补签劳动合同;取缔477家非法职业中介机构。
当好就业再就业的“铺路石”
就业是民生之本。作为广东省的“十项民心工程”之一的再就业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04年,全省城乡就业出现了“三增四减”的喜人态势:全省新增就业岗位105万个,同比增长9.5%;城镇新增从业人员83万人,年末全省城镇从业人员总数达1288万人,同比增长6.9%;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7.5万人,同比增长41%;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减至31.97万人,同比减少29%;全年累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99.8万人,同比减少7.7%,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和领取失业保险金总人数分别同比减少14.69%和7.24%;全省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7%,比2003年底下降了0.2%。就业局势继续保持稳定。
为何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方潮贵说,去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就把再就业作为建设和谐广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得到了社会各界大力支持。
再就业扶持政策进一步落实到位。全省所有地市启动了小额担保贷款,全省共发放社保、岗位、再就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1.7亿元,为11万多名再就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减免了税收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促进国企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25.3万人,其中“4050”人员实现再就业6.1万人,分别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1%和101%。
再就业援助行动取得新成效。完善再就业援助制度,积极开展“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行动,全年共帮助6106户“零就业家庭”中的8788人实现再就业。全年发放小额担保贷款达3861.6万元,扶持2000多名下岗失业人员成功创业,全省共有10.4万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全省普遍实行就业承诺制度,开发社区和机关、事业单位后勤保障等公益性岗位28万多个,安置下岗失业人员5万人。
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顺利推进。全省共安排劳动力市场建设资金1.1亿多元,地级以上市、85个县(区)和部分乡镇劳动力市场实现与省联网,全省共收集上网求职、岗位信息369万条,比上年增长了15.3%。全省地级以上市市区所有街道和100%的乡镇建立了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县(县级市)一级100%的街道和93.5%的乡镇建立了工作机构。各市、县普遍设了立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建立了“一站式”就业服务大厅。
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力度加大。全省再就业培训人数达16.8万人;建立了11个创业培训示范基地,20个市启动了创业培训计划,全省共培训1.1万人,2070人成功创办企业。建立了25个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2004年全省共培养高级工以上高技能人才11.5万人,获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达6.49万人,其中新技师6219人,同比增长82.8%。
当好社会保障安全网的“编织者”
我省目前已基本形成以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制度为重点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和谐广东建设。
老有所养,是大同社会的理想,也是社会和谐的保障。我省养老保险制度起步比较早,2004年底,我省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达到1226万人,比上年底增长7%,居全国首位。全省210.95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100%实现社会化发放,当年和累计均无拖欠。按规定从2004年7月起调整了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待遇。2004年底,全省企业月人均养老金达769元,比上年增加58.4元。
据悉,去年我省大力推行社会保险市级统筹。目前全省20个市已实行了市级统筹。
从2003年7月1日起,我省又将广东农垦系统以各农垦局为统筹单位按属地原则纳入所在地级市养老保险统筹,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农垦企业12万名职工和近6万名离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养老保险的“安全网”。
同时,华侨农场职工养老保险纳入地方统筹所需一次性财政补缴资金全部落实。完成了对17家困难华侨农场共10万名职工和5万多名离退休人员的基础资料审核,纳入当地养老保险统筹。根据政策,还基本解决20多家省属科研转制单位参加养老保险问题。从2004年1月份起,将全省农村信用社纳入省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
2004年,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进一步加大了社会保险领域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力度。加大省级调剂力度,帮助困难地区提高企业早期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对省属企业离休干部实施了养老待遇与机关离休费一次性基本拉平的政策,全省大部分地区也实现了基本拉平;按照中央精神对困难企业的军转干部实施提前退休、基本养老金“保底”等政策措施,更好地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积极争取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解决关闭破产企业欠缴军转干部养老保险费的问题。积极调整政策,较好地解决了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困难企业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问题。
有专家说,医疗、失业保险制度是一个社会“防震器”,只有当人们不再为失业与生病犯愁时,这个社会的动荡系数最小。据统计,截止到2004年底,我省参加医疗保险人数已达1034万人,比上年底增长17.9%。参保人数全国第一,成为参保人数第一个突破1000万的省份。广州、深圳、东莞等3个市的参保人数均已超过100万人。
我省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已从制度上把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外籍员工除外),就是说包括了城镇所有的用人单位和职工。既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也包括城镇各类企业,既包括国有企业也包括非国有企业特别是“三资”企业和私营企业,既包括效益好的企业,也包括困难企业。参保人员包括了合同制职工、外来工、灵活就业人员等各类人员,并从城镇职工逐步向乡镇居民、失地农民扩展。
如佛山市顺德区开始试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办法,佛山市南海区开展了农村医疗保险。今年东莞市出台失地农民参加医疗保险的办法,把“村改居”人群纳入医保范围,参保人数将达150万人。珠海等市也在加紧研究失地农民参加医疗保险的办法,争取今年底出台。我省的深圳、珠海、汕头等12个地级以上市出台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法,有11.4万名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了医疗保险,其他市也正在抓紧制订之中。在珠江三角洲地区还将外来工纳入医保范围,仅深圳、东莞、佛山就有近200多万外来工参加了住院医疗保险,受到外来工的普遍欢迎。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失业对不少人来说是不可避免的。然而我省的失业保险制度却让人以良好的心态面对失业,因为大多数人即使失业了,也不会“饿肚子”。近年来,我省劳动保障部门适应多种所有制经济快速发展的形势和就业形式多样化的需要,通过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失业保险政策宣传,强化参保登记、缴费申报、征收管理,积极将非公有制企业纳入覆盖范围,实现参保人数的大幅增加。到2004年底,全省参加失业保险人数突破1千万人,居全国首位。
劳动保障部门在抓好扩面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大基金的征缴力度,继续保持增势。征收失业保险费较好的地区,通过规范缴费基数,完善个人缴费记录,加强稽核等措施,使征缴工作再上一个台阶,做到应收尽收。
2004年,42.32万名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12.08亿元,21万名农民工享受失业保险一次性生活补助0.52亿元。
当好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守护神”
在建设和谐广东过程中,劳动者合法权益也日益得到保障。据了解,近几年来,我省劳动保以解决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为重点,切实维护外来工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责。
去年我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检查用人单位在全省组织开展了以建筑施工企业工资支付情况为重点的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共检查用人单位4万多家,涉及劳动者430多万人,查处拖欠克扣工资案件3800多宗,为33万劳动者追回工资3.7亿元,其中农民工工资2.85亿元。
与此同时,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还努力完善各部门齐抓共管机制,形成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会同建设部门对建筑领域拖欠工资进行综合治理。截至2004年12月31日止,全省对2003年以前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全部清欠完毕,偿还金额为111264.41万元。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外来员工合法权益保护工作被省委、省政府列入了“十项民心工程”之一。为此,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制定了目标措施,明确了责任,将维护外来工合法权益作为长期工作抓紧抓好。
首先全省劳动保障部门建立预警新机制,将查处违法行为的关口前移。原来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点是在劳动者举报投诉后对用人单位进行查处,这种方式不但被动,而且处理难度大,没有起到“查处一家,预防一片”的效果,处理起来程序也较复杂,执法成本高,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问题。
为了扭转这种局面,变事后救火为事先预防,全省劳动保障部门加大了对预防劳动违法行为的制度建设,各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基本上建立了欠薪监控制度。一是掌握企业工资支付基本信息,一些地区建立了电子信息监控系统,从欠薪情况变化的新动向,发现欠薪苗头或经营者逃匿迹象,及时发出预警信号,迅速采取措施。二是完善劳动保障年审制度,做到“应审尽审”,不断扩大年审覆盖面,把工资支付情况纳入劳动保障年审的重点内容。2004年,共对17.6万家用人单位进行了劳动保障年审,涉及劳动者2206万人。
去年全省劳动保障部门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颁布十周年活动,6月份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执法检查活动。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检查用人单位7.42万家,查处拖欠工资案件2063宗,为包括外来工在内的14.82万名劳动者追回拖欠工资9564.1万元;查处超时加班加点案件2732宗;查处未依法签定劳动合同案件2172宗;查处未依法办理用人手续案件488宗;责令补缴社会保险费3453.3万元。据统计,2004年全省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检查用人单位16.7万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专查结案2.9万件,督促6.8万家用人单位为54.2万人缴纳社保费6.2亿元,督促8400多家用人单位为14.9万名劳动者登记参保,督促用人单位为184万人补签劳动合同;取缔477家非法职业中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