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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部部署就业服务“新三化”,要求各地开展..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再就业服务的运行机制,实现就业服务体系的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尽可能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更好的服务”的要求,近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了《关于加强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工作的通知》,在全国部署推进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简称“新三化”)工作,要求各地按照中央、国务院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就业服务机构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为城乡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热情周到、便捷高效的服务;同时充分发挥各类社会中介服务组织的作用,完善社会化的就业服务体系,促进就业和再就业。
    
     1999年以来,劳动保障部指导全国主要大中城市开展劳动力市场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三化”建设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各地基本建成综合性就业服务场所,向社会提供融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推荐培训、劳动保障事物代理等多项内容为一体的“一条龙”式就业服务,并向下岗失业人员免费提供公益性就业服务。全国初步建立了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目前已有108个城市实现职业介绍信息市内联网,联网的职介机构达1219个。到2003年底,全国共有劳动保障部门办的县区以上公共职业介绍机构3886所,95%以上的街道已建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80%以上的社区配备了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初步形成较为完善的市、区县、街道、社区四级就业服务网络,将就业服务延伸到最基层。全国有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出台劳动力市场管理地方法规或政府规章,各地大力开展劳动力市场清理整顿,市场秩序初步好转。
    
     劳动保障部要求各地将推进“新三化”作为强化就业服务的重要措施,充分发挥现有服务体系及设施的效能,大力开展人本服务,使就业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将制定实施计划,全面推进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
    
     就业服务制度化,就是要建立公共就业服务制度。重点完善“四项基本制度”,即:失业人员登记和免费就业服务制度、就业困难群体再就业援助制度、政府出资购买服务和培训制度和公共就业服务统筹管理制度。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使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得到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使就业转失业人员得到免费再就业培训服务,使就业困难人员及时得到个性化就业服务和即时公益性岗位援助,使求职者和用人单位在全市范围内得到统一的服务。
    
     就业服务专业化,就是要围绕服务对象的各种需求,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内部专业化建设,提高就业服务的效率和质量。重点是拓展就业服务功能,千方百计满足求职者、用人单位求职就业和对劳动保障事务的需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制定服务标准,规范服务操作,改进服务态度和工作作风,完善服务设施,营造便利、舒适的服务环境;通过加强培训和业务能力建设,建立一支专业化的工作人员队伍;加强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形成覆盖市、区、街的信息网络,为劳动者求职就业和单位合理用人提供就业信息服务。
    
     就业服务社会化,就是要动员全社会的资源,推动就业服务工作在全社会普及提高,建设统一、开放、公平、诚信的劳动力市场。公共职业介绍机构面向社会提供服务服务,不仅为城镇下岗失业人员,还要为进城务工的农村求职者、高技能人才和高校毕业生,以及各种类型的用人单位提供服务;鼓励发展各类非营利性和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发展各种专业性职业中介机构和劳务派遣、职业咨询指导、就业信息服务、职业培训等社会化服务组织;以顾客满意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最终衡量标准,公开服务标准和制度,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劳动保障部将制定就业服务 “新三化”评估标准,对各地就业服务工作进行评估,并树立一批就业服务机构开展人本服务的先进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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