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重点规范建设领域民工工资支付行为
珠海市重点规范整治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规定凡是竣工工程项目和在建工地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在4月20号之前必须支付完毕。
据了解,珠海这次重点规范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监督检查活动共分四个阶段,期间要求各建筑施工单位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竣工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在4月20号前支付,限期内支付确有困难的要与职工协商分期支付,并签定协议,协议期最长不得超过30天;在建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必须在4月20号前支付完毕。
对逾期不按要求整改的建筑施工单位,劳动保障部门将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处以两万以下的罚款,市建设部门也将对其责令停工整顿;对拖欠工资的单位,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按照应付工资金额50%以上一倍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的行政处理。对仍拒不改正的建筑施工单位,市建设部门将取消其在珠海承建工程的资格。综治、监察等部门还将追究拒不支付欠薪的单位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据了解,珠海这次重点规范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监督检查活动共分四个阶段,期间要求各建筑施工单位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竣工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在4月20号前支付,限期内支付确有困难的要与职工协商分期支付,并签定协议,协议期最长不得超过30天;在建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必须在4月20号前支付完毕。
对逾期不按要求整改的建筑施工单位,劳动保障部门将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处以两万以下的罚款,市建设部门也将对其责令停工整顿;对拖欠工资的单位,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按照应付工资金额50%以上一倍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的行政处理。对仍拒不改正的建筑施工单位,市建设部门将取消其在珠海承建工程的资格。综治、监察等部门还将追究拒不支付欠薪的单位负责人的行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