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事业单位打破职务“终身制”推行“职员制”
打破干部职务“终身制”,实现事业单位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记者昨日从市人事局获悉,2005年内,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全面推行职员管理制度。
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和《重庆市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规定,严格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依照编制职数,按岗定员,合理确定职员职数,坚决杜绝超员超配和低职高配。
实行职员管理制,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在过渡为职员时,一律实行竞争上岗,凡未经竞岗人员一律不得办理过渡手续和职级晋升手续。与此同时,事业单位要按照“不经培训不上岗,不经培训不提拔”的要求,在确定和晋升职员职务之前,必须参加由组织人事部门举办的职员培训,经考试合格,才能确定或晋升职务。
为真正解决好“能进能出”,职员管理制度还要求各事业单位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加强对辞聘、解聘的管理。
据了解,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分为二级职员、三级职员、四级职员、五级职员、六级职员五个层次,其中二级、三级、四级职员又有正负之分,对应的是正局级(副局级)、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五、六级职员对应的是科员、办事员。
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和《重庆市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规定,严格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依照编制职数,按岗定员,合理确定职员职数,坚决杜绝超员超配和低职高配。
实行职员管理制,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在过渡为职员时,一律实行竞争上岗,凡未经竞岗人员一律不得办理过渡手续和职级晋升手续。与此同时,事业单位要按照“不经培训不上岗,不经培训不提拔”的要求,在确定和晋升职员职务之前,必须参加由组织人事部门举办的职员培训,经考试合格,才能确定或晋升职务。
为真正解决好“能进能出”,职员管理制度还要求各事业单位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加强对辞聘、解聘的管理。
据了解,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分为二级职员、三级职员、四级职员、五级职员、六级职员五个层次,其中二级、三级、四级职员又有正负之分,对应的是正局级(副局级)、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五、六级职员对应的是科员、办事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