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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规途径”的背后

“他违反了操作规程”、“他不愿意签订合同”、“他才来了没几天”、“单位想走正规途径”、“他想敲诈单位”……如此之类的话记者大概听了不下100遍。当民工发生了工伤,又不想进入他们认为的漫长的处理程序而只希望与单位协商、取得一次性补偿离开时,单位一旦不同意,就会说出以上种种理由。
    
     民工老张工作时不慎摔伤了腿,住院没几天,单位就催促他出院,然后把他往公司宿舍一扔就不管了。谁护理?工资怎么发?接下来的治疗怎么办?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有没有?一概没人与他协商。思前想后他提出,只要单位补偿他3万元,他便不再找单位。可是单位竟说他是敲诈,还要报警。他又提出,3万元不同意可以还个价嘛。没想到单位真还狠狠地砍了价,说,除非3000元一次了断,否则免谈。而当有关部门找上门来时,单位竟然冠冕堂皇地说:“单位本来就不想私了,希望走正规途径。”于是有关部门还责怪民工的不是。
    
     民工王某来自河南,今年春节后来到郊区一家私营企业打工。企业没有合同,没有综合保险,没有必要的培训,且超时工作不付加班报酬,一切都毫无规范可言。在这样的企业工作不发生事故似乎也难,工作了不久,王某就发生了安全事故。不幸中万幸的是,他的伤势不重,企业也支付了医疗费用。但在工伤问题的处理上企业却不是很规范,王某想到了投诉。有关部门进行了调解,企业就是不同意,表示要“走正规途径”。于是有关部门也不好再过问、调解了。
    
     企业愿意走正规途径固然好,但长期的接待实践告诉记者,所谓的“走正规途径”大都停留在口头上,不会付诸实施。因为如果企业真想走正规途径,早就可以走了。接到王某的投诉后,记者曾与该企业人事经理取得了联系。一系列常规问题得到的答案几乎与其他发生事故单位的回答相同。
    
     记者问:为什么不跟劳动者签订合同呀?单位答:他本人不愿意签订!
    
     记者问:不签可以不用嘛。单位答:是的,正在考虑时,他发生了工伤。
    
     记者问:为什么没缴纳综合保险呢?单位答:他来了没几天,还来不及办理。
    
     记者问:工伤为什么不认定?单位答:是他自己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
    
     记者问:为什么不愿意接受调解呢?单位答:他要敲诈我们,提出要补偿1万元,我们当然不能答应。
    
     ……
    
     这样的问答,基本上就是记者采访这类投诉的典型版本。是民工不愿意走正规途径?还是单位真是为了民工好?说起来真是“一言难尽”,不过其中的真实原因,民工知道、单位知道、记者知道,想必读者也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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