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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租赁”本月施行

继高层次人才、城镇职工成功试点“租赁用工”后,这一新型用工方式又将于本月在40余万农民工中施行。与先前“租赁”相比,“租赁”农民工好处更多:农民工不愁讨薪难;老板也不怕用工荒……这是记者今天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的。
    
     “租赁用工”又称派遣制用工,劳动、人事等部门劳务派遣机构与求职者签订劳动合同,然后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同时为所聘人员代发薪酬、代办社会保险、托管档案的全新用工方式。“租赁用工”有效保护用工单位和务工人员的双方权益、缓解传统用工方式中劳资双方存在的矛盾、减轻企业负担等方面,其积极作用是非常明显的。目前岛城已有近万人“尝鲜”,被企业租赁。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王玲介绍说,春节过后,岛城将力推劳务派遣服务。农民工纳入这一“劳务派遣体系”,由市外来从业人员职业介绍中心与用人单位签订派遣协议,用工企业只是“用人”,管理和权益维护则是劳务派遣机构的责任。因为是劳动部门与求职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代发工资,劳动部门将负责对用工过程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同时协调工商、城建等部门联合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农民工‘租赁’除了对农民工就业有保障,用工单位也会尝到甜头。”王玲介绍说,“由于种种原因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不高,农民工说走就走,也会影响企业正常运转。”农民工“租赁”后,劳动部门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将确保企业不再出现“用工难”。
    
     据悉,节后,就业服务中心根据企业用工需求,与省内外的劳务合作或培训基地联系,由当地劳务合作、培训基地组织“订单培训”后,集中输送到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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