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在拉萨全面施行
记者从17日下午全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动员大会上了解到,《工伤保险条例》在我市已全面施行。工伤保险在我市实行市级统筹,用人单位缴费基数低于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征缴:高于300%的,按300%征缴。
副市长裴鹏霞出席大会并指出,全面建立职工因工作原因而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工伤保险制度,对于加快我市社会保险体系建设、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工伤保险条例的发布和实施,将对我市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快社会保障法制化建设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她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坚持依法行政,做到以人为本,保障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严格按照“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的原则依法开设专门的基金帐户,实行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
据了解,目前,我市已建立了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为主的社会保障体系,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的征缴和发放已逐步形成社会化、规范化、法制化。
副市长裴鹏霞出席大会并指出,全面建立职工因工作原因而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工伤保险制度,对于加快我市社会保险体系建设、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工伤保险条例的发布和实施,将对我市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快社会保障法制化建设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她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坚持依法行政,做到以人为本,保障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严格按照“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的原则依法开设专门的基金帐户,实行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
据了解,目前,我市已建立了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为主的社会保障体系,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的征缴和发放已逐步形成社会化、规范化、法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