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成都市入户有规定
一 条件
1、凡2001年1月1日以后毕业的外地生源应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已在成都市范围内(含五城区及高新区)落实了工作单位,可将户口迁入;
2、2000年12月31日以前毕业的大专生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者方可迁入户口;
3、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受职称和毕业时间的限制。
二 办理程序和需要的材料
1、人事档案在外地或在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单位及个人管理的,应将人事档案调(转)入人才中心并签定《人事代理合同书》后,按程序办理入户。调(转)人事档案请到档案接转窗口领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商调函》,回档案所在单位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2、凭《人事档案代理合同书》,领取《成都市调(流)动人员登记表》或《申请落户成都市外籍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按学历条件迁入户口者请在《成都市调(流)动人员登记表》接收单位意见栏内签属意见并加盖公章一式2份;
3、出具接收单位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不含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份,(个体工商户主本人可办理入户,须带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
4、与接收单位签定的聘用协议(合同)原件、复印件各1份;
5、《毕业证》(按职称条件迁入户口者出具职称证和考评职称文件)原件、复印件各1份;
6、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各1份(无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者,请按下列顺序落户:①配偶或父母住房所在地②接收单位集体户③按学历条件迁入者,可落人才中心集体户);
7、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8、非农业户口成人随迁,需将人事档案一并调(转)入市人才中心,并在原籍办理失业证;
三 外地应届毕业生办理程序和需要的材料
国家计划内统招并具有《报到证》的应届大专以上学历成都市六城区以外毕业生办理入户,凭接收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学生就业”窗口领取《成都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申请表》五份,三方单位盖章后,将表返回学校派遣至市人才中心再办理入户,同时签定《单位人事代理合同书》,此项入户需要材料:
①报到证;②户口迁移证并在下方注明身高、血型;③毕业证复印件;④到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公安分局照的身份证照片3张(1张大,2张小),并在照片背面用铅笔写上自己的名字;⑤三方单位盖章的《成都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申请表》并在表的下方写上个人联系电话;⑥双方单位盖章的《单位人事代理合同书》。
政策解答电话:862719078624145386275875、86241446
1、凡2001年1月1日以后毕业的外地生源应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已在成都市范围内(含五城区及高新区)落实了工作单位,可将户口迁入;
2、2000年12月31日以前毕业的大专生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者方可迁入户口;
3、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受职称和毕业时间的限制。
二 办理程序和需要的材料
1、人事档案在外地或在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单位及个人管理的,应将人事档案调(转)入人才中心并签定《人事代理合同书》后,按程序办理入户。调(转)人事档案请到档案接转窗口领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商调函》,回档案所在单位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2、凭《人事档案代理合同书》,领取《成都市调(流)动人员登记表》或《申请落户成都市外籍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按学历条件迁入户口者请在《成都市调(流)动人员登记表》接收单位意见栏内签属意见并加盖公章一式2份;
3、出具接收单位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不含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份,(个体工商户主本人可办理入户,须带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
4、与接收单位签定的聘用协议(合同)原件、复印件各1份;
5、《毕业证》(按职称条件迁入户口者出具职称证和考评职称文件)原件、复印件各1份;
6、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各1份(无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者,请按下列顺序落户:①配偶或父母住房所在地②接收单位集体户③按学历条件迁入者,可落人才中心集体户);
7、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8、非农业户口成人随迁,需将人事档案一并调(转)入市人才中心,并在原籍办理失业证;
三 外地应届毕业生办理程序和需要的材料
国家计划内统招并具有《报到证》的应届大专以上学历成都市六城区以外毕业生办理入户,凭接收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学生就业”窗口领取《成都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申请表》五份,三方单位盖章后,将表返回学校派遣至市人才中心再办理入户,同时签定《单位人事代理合同书》,此项入户需要材料:
①报到证;②户口迁移证并在下方注明身高、血型;③毕业证复印件;④到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公安分局照的身份证照片3张(1张大,2张小),并在照片背面用铅笔写上自己的名字;⑤三方单位盖章的《成都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申请表》并在表的下方写上个人联系电话;⑥双方单位盖章的《单位人事代理合同书》。
政策解答电话:862719078624145386275875、86241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