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将在3年内消逝被劳工代表所代替
包工头,是特殊历史条件下的特殊“产物”。当城市发展需要大量外来务工人员,而农村剩余劳动力迫切需要进城找工作之时,包工头作为一种满足供求双方需求的职业介绍,应运而生。在不少人印象中,包工头常常被视为靠榨取农民工血汗而发家致富的“剥削者”。但近年也有言论认为,“包工头”并非拖欠民工工资的“罪魁祸首”只是欠薪链条上的一个环节,而非源头。
不能否认的是“包工头”目前仍然是建筑劳务市场上被投诉的热点和欠薪主体之一的事实。建设部决定用3年的时间,在全国建立基本规范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包工头”将被“劳工代表”所代替。
建筑工人转变成包工头
站在北苑一处商品楼工地里的“包工头”李建海(化名),头上带着黄色的安全帽,身上穿着一件已经过时的棉夹克,嘴里叼着烟,正在指挥一群工人搭架楼板。见到有人来找,就放下手中的活跑了过来。
在工地的临时办公室里,李建海告诉记者,1980年,作为四川卢州某建设兵团的一名工程兵,应北京地铁建设需要随兵团入京。1984年建设部颁布了《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提出建立工程总承包企业的设想,确定了建筑业管理层和劳务层分离的基本模式。同时引入了工程施工竞争机制,工程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投标。当时已经成为北京城建集团一名正式工人的李建海,发现自己所在单位除必需的技术骨干外,原则上已经不再招收固定职工。而身边出现了大量的农民工充当的“临时建筑工人”。周围以前的老同事也已经悄然发生了分化。一部分人和以前一样,继续正常地工作。而另一些头脑灵活的人开始当上“小头头”,平日里也不在单位,就领着几个人,到处找一些小工程来做。
1986年,李建海在朋友的帮忙下也揽到了第一个项目,为一家建筑公司的工程安装门窗。7月份他专程回到老家,招了七八个懂木工活的老乡,带到北京开工。小包工头的生涯开始了。
农民工的经纪人
早期,李建海带领的施工队进行的工程还只是“清包”。包工不包料,进行的只是一些项目部分的建设工作,相对利润较低。跟随他的建筑工人也是时少时多,大部分是自己的老乡。工人最多有大约70多个,而最少的时候却只有10来个工人。到了没活的时候,说声人就全散伙了,基本上是一个工程一拨人。
按照李建海的说法,找老乡干活的好处很多,一是比较容易交流,一起说家乡话,中间的隔阂自然就减少了很多;二是说来就来说走就走,比较容易指挥,而且出什么乱子老乡还可以帮忙应付下;三是工资也可以拖久点,毕竟老乡还要考虑面子问题。因为经常带人出来干工程,李建海在家乡也算是个“名人”。自己给乡亲介绍了工作,可以说是他们的领路人。有些自己带出来的人,也慢慢变成了包工头。
1987年,原国家计委等五部委联合颁发《关于批准第一批推广鲁布革工程管理经验试点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确立了施工管理体制改革的总目标,即有步骤地调整改组施工企业,逐步建立以智力密集型的工程总承包公司集团为“龙头”,以专业施工企业和农村建筑队为依托,全民与集体、总包与分包、前方与后方分工协作,互为补充,具有中国特色的工程建设企业组织结构。
包工头群体也逐渐有了分化,有的包工头手里的活多的干不完,有的包工头却要“闲死”,有的包工头既自己做工程,也往外“转包”。转包一个工程不费力,动动嘴、跑跑腿就赚个几万块,能做到这样的包工头可以算是这行里的“大腕”。
市场不规范造成“畸形”产物
1992年,在广州做包工头起家的朱孟依在香港成立了合生创展;严介和从一个包工头起家,在1995年注册了太平洋工程公司等等。昔日的包工头成为了今日的富豪,也使得“包工头”这个词成为财富迅速聚积的代名词。
如何找“中间人”,成为包工头的“头等大事”。这决定了包工头能否“包”到工程。“中间人”,也是掌管一个工程项目的负责人。这些人手里有活也有人,但是由于归属于正规的建筑公司,一个工程项目下来能落到自己手里的钱非常有限,所以这些“中间人”通常在选择分包(也就是小的包工头)和供应建筑材料的公司上,选择一些可靠的而且回扣高的公司来合作。
与此同时,农民进城务工人数也在暴涨。劳动力市场开始变得供过于求。有些开发商将工程一部分或者全部发包给一个或者几个建筑公司,而建筑公司又将工程转包给多个体包工头,所以一个大型项目会同时有10几个包工队在一起施工,而这些个体包工队一般全是挂靠在一些大的建筑公司下面,只是每年缴纳一定数目的管理费,没有实质性的管辖权。于是建筑单位拖欠工钱,包工头克扣或者拖欠农民工的工资的现象多了起来。而包工头和农民工打架、农民工集体上访的新闻也开始铺天盖地出现在各大报纸头版,特别到了年末,这更成了热门的舆论话题。
“劳工带头人”取而代之
2005年元旦,中央电视台播出“包工头”刘天会四处讨工程款的报道。李建海说自己同刘天会一样,越接近年关,越像热锅上的蚂蚁——不是撵着发包方求爷爷告奶奶地要钱,就是被农民工撵着跑。
“垫资施工”已经成了“行风”。有些建设单位有项目要开工,没有启动资金,就让很多施工单位来竞争。为了承包工程,施工单位不得不相互压低工程价,而且还要自己垫资进行施工,不然肯定拿不到工程,因为等着垫资的多的是。“垫资”又分为“软垫”和“硬垫”。所谓“软垫”就是指建设单位按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的一部分,其余的就要靠施工单位自己垫资。“硬垫”则完全要施工单位自己掏腰包。比如建一幢大楼,等大楼主体工程完工后再拨给相应款项。施工单位要管手下民工的吃住,还有一大摊设备、材料,一天不开工,就要赔钱。所以只有不断地接工程,不断地垫资,又不断地被拖欠工程款,已经成了“恶性循环”。
从2005年7月1日起,建设部开始整顿我国的建筑业市场,决定用3年的时间,在全国建立基本规范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包工头”承揽分包业务基本被禁止。这一文件的出台,在某种意义上说,在中国存在了几十年的“包工头”将退出历史舞台。得知此消息后,李建海内心又高兴又失落,自己也希望能够规范劳动力市场,不仅农民工,包工头日子也不好过。但是今后3年时间要建立基本规范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包工头承揽分包业务基本被禁止。他的日子怎么办呢?他告诉记者自己计划筹备成立个劳务公司。
不能否认的是“包工头”目前仍然是建筑劳务市场上被投诉的热点和欠薪主体之一的事实。建设部决定用3年的时间,在全国建立基本规范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包工头”将被“劳工代表”所代替。
建筑工人转变成包工头
站在北苑一处商品楼工地里的“包工头”李建海(化名),头上带着黄色的安全帽,身上穿着一件已经过时的棉夹克,嘴里叼着烟,正在指挥一群工人搭架楼板。见到有人来找,就放下手中的活跑了过来。
在工地的临时办公室里,李建海告诉记者,1980年,作为四川卢州某建设兵团的一名工程兵,应北京地铁建设需要随兵团入京。1984年建设部颁布了《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提出建立工程总承包企业的设想,确定了建筑业管理层和劳务层分离的基本模式。同时引入了工程施工竞争机制,工程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投标。当时已经成为北京城建集团一名正式工人的李建海,发现自己所在单位除必需的技术骨干外,原则上已经不再招收固定职工。而身边出现了大量的农民工充当的“临时建筑工人”。周围以前的老同事也已经悄然发生了分化。一部分人和以前一样,继续正常地工作。而另一些头脑灵活的人开始当上“小头头”,平日里也不在单位,就领着几个人,到处找一些小工程来做。
1986年,李建海在朋友的帮忙下也揽到了第一个项目,为一家建筑公司的工程安装门窗。7月份他专程回到老家,招了七八个懂木工活的老乡,带到北京开工。小包工头的生涯开始了。
农民工的经纪人
早期,李建海带领的施工队进行的工程还只是“清包”。包工不包料,进行的只是一些项目部分的建设工作,相对利润较低。跟随他的建筑工人也是时少时多,大部分是自己的老乡。工人最多有大约70多个,而最少的时候却只有10来个工人。到了没活的时候,说声人就全散伙了,基本上是一个工程一拨人。
按照李建海的说法,找老乡干活的好处很多,一是比较容易交流,一起说家乡话,中间的隔阂自然就减少了很多;二是说来就来说走就走,比较容易指挥,而且出什么乱子老乡还可以帮忙应付下;三是工资也可以拖久点,毕竟老乡还要考虑面子问题。因为经常带人出来干工程,李建海在家乡也算是个“名人”。自己给乡亲介绍了工作,可以说是他们的领路人。有些自己带出来的人,也慢慢变成了包工头。
1987年,原国家计委等五部委联合颁发《关于批准第一批推广鲁布革工程管理经验试点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确立了施工管理体制改革的总目标,即有步骤地调整改组施工企业,逐步建立以智力密集型的工程总承包公司集团为“龙头”,以专业施工企业和农村建筑队为依托,全民与集体、总包与分包、前方与后方分工协作,互为补充,具有中国特色的工程建设企业组织结构。
包工头群体也逐渐有了分化,有的包工头手里的活多的干不完,有的包工头却要“闲死”,有的包工头既自己做工程,也往外“转包”。转包一个工程不费力,动动嘴、跑跑腿就赚个几万块,能做到这样的包工头可以算是这行里的“大腕”。
市场不规范造成“畸形”产物
1992年,在广州做包工头起家的朱孟依在香港成立了合生创展;严介和从一个包工头起家,在1995年注册了太平洋工程公司等等。昔日的包工头成为了今日的富豪,也使得“包工头”这个词成为财富迅速聚积的代名词。
如何找“中间人”,成为包工头的“头等大事”。这决定了包工头能否“包”到工程。“中间人”,也是掌管一个工程项目的负责人。这些人手里有活也有人,但是由于归属于正规的建筑公司,一个工程项目下来能落到自己手里的钱非常有限,所以这些“中间人”通常在选择分包(也就是小的包工头)和供应建筑材料的公司上,选择一些可靠的而且回扣高的公司来合作。
与此同时,农民进城务工人数也在暴涨。劳动力市场开始变得供过于求。有些开发商将工程一部分或者全部发包给一个或者几个建筑公司,而建筑公司又将工程转包给多个体包工头,所以一个大型项目会同时有10几个包工队在一起施工,而这些个体包工队一般全是挂靠在一些大的建筑公司下面,只是每年缴纳一定数目的管理费,没有实质性的管辖权。于是建筑单位拖欠工钱,包工头克扣或者拖欠农民工的工资的现象多了起来。而包工头和农民工打架、农民工集体上访的新闻也开始铺天盖地出现在各大报纸头版,特别到了年末,这更成了热门的舆论话题。
“劳工带头人”取而代之
2005年元旦,中央电视台播出“包工头”刘天会四处讨工程款的报道。李建海说自己同刘天会一样,越接近年关,越像热锅上的蚂蚁——不是撵着发包方求爷爷告奶奶地要钱,就是被农民工撵着跑。
“垫资施工”已经成了“行风”。有些建设单位有项目要开工,没有启动资金,就让很多施工单位来竞争。为了承包工程,施工单位不得不相互压低工程价,而且还要自己垫资进行施工,不然肯定拿不到工程,因为等着垫资的多的是。“垫资”又分为“软垫”和“硬垫”。所谓“软垫”就是指建设单位按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的一部分,其余的就要靠施工单位自己垫资。“硬垫”则完全要施工单位自己掏腰包。比如建一幢大楼,等大楼主体工程完工后再拨给相应款项。施工单位要管手下民工的吃住,还有一大摊设备、材料,一天不开工,就要赔钱。所以只有不断地接工程,不断地垫资,又不断地被拖欠工程款,已经成了“恶性循环”。
从2005年7月1日起,建设部开始整顿我国的建筑业市场,决定用3年的时间,在全国建立基本规范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包工头”承揽分包业务基本被禁止。这一文件的出台,在某种意义上说,在中国存在了几十年的“包工头”将退出历史舞台。得知此消息后,李建海内心又高兴又失落,自己也希望能够规范劳动力市场,不仅农民工,包工头日子也不好过。但是今后3年时间要建立基本规范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包工头承揽分包业务基本被禁止。他的日子怎么办呢?他告诉记者自己计划筹备成立个劳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