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五大措施控制失业率
面对不容乐观的就业形势和依然存在的劳动力市场结构性矛盾,北京市将采取多项突破性措施,以促进城镇失业人员就业。预期目标: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3%以内,全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率达到60%以上。
■措施一:开发适宜失业人员就业岗位
北京市今年将大力开发劳动保障协管、城管协管、交通协管、外管协管等与社区管理相关的就业岗位。积极开发社区物业管理服务、卫生保健服务、文体健身服务、家政服务、修理服务、养生托幼服务等便民服务就业岗位。深入推进“净菜、再生资源回收、连锁超市、早餐工程等四进社区”工作,在方便社区居民、提升生活质量的同时,开发适宜失业人员从事的就业岗位。结合首都社会经济发展特点,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开发就业岗位。继续实施第二期“三年三十万”社区就业岗位开发计划,开发、置换10万个社区就业岗位,预期目标:新增城镇就业19万人,促进17万失业人员就业。
同时,深入实施“以培训促进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就业倍增计划,全年向社会征集创业项目100个,培训2000名有创业愿望的失业人员以及其他社会劳动者,鼓励、扶持1000名实现创业,带动1万人就业。
■措施二:调配岗位安置“4050”人员
据介绍,北京市今年将加大“4050”失业人员再就业援助力度,帮助5万名“4050”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再就业率达到60%。深入实施社区公益性就业托底制度,使“4050”失业人员中经认定的就业特困人员95%得到安置。
同时,本市继续实行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登记制度,拓展就业渠道,研究制定促进就业政策,强化就业服务,帮助5万名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就业。按照《建立促进城市低保就业服务对象就业机制暂行办法》,综合运用低保政策和就业扶持政策,实现城市低保制度与就业制度联动,促进法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城市低保就业服务对象实现就业。
总结推广东城区凡是由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行政后勤岗位,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定向安置“4050”失业人员的经验做法,研究探讨全市公益性岗位定向安置“4050”人员调配机制,打破部门、区域限制,将各部门、各区县政府出资的公益性项目和岗位,优先定向安置“4050”人员;推广交道口圆恩寺社区邻里亲情互助促进就业的做法,充分发挥社区居(家)委会的做法,挖掘岗位,促进“4050”人员就业。
■措施三:引导失业人员跨地区就业
为解决门头沟、房山等地区部分失业人员向朝阳、丰台、大兴等近郊区转移的跨地区就业问题,北京将建立促进人户分离失业人员就业机制,研究起草《北京市促进人户分离失业人员就业办法》。同时,本市今年将实现高失业率地区促进就业政策的突破性进展,指导高失业率地区打破区域界限,建立区域间就业岗位对口援助和输出机制,引导高失业地区失业人员跨地区就业。还将继续实行本市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登记制度,拓展就业渠道,研究制定促进就业政策,强化就业服务,帮助5万名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就业。
■措施四:启动《北京市促进就业条例》调研起草
据介绍,本市从2002年陆续出台的减免税费、弹性就业、小额贷款等11项再就业优惠政策属于阶段性的就业政策,今年年底将到期。这也就是说,到2005年底之前,失业人员还可以申请享受这些优惠政策,并享受到2008年,而2006年起失业的人员则不能再申请这些政策了。因此,研究市场导向就业机制条件下促进就业的长效政策已提上日程。据悉,今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启动《北京市促进就业条例》调研起草工作,对现行的就业政策进行全面评价,将就业方针、就业登记、职业介绍、技能培训、扶持政策、资金保障、岗位开发、困难群体就业援助、组织体系等内容制度化、法制化,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提供法律保障,为就业工作的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措施五:按北京发展规划开发就业岗位
按照本市发展规划的需要,围绕两轴、两带、多中心的建设需要,特别是部分奥运场馆和相关设施的启动、66项重大工程建设、现代制造业基地、cbd和物流园区等重点功能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相关服务业的发展,推动就业岗位的开发;紧密结合首都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在注重发展以高新技术为支撑的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及旅游业的同时,加快相关产业链的培育,特别要扶持与产业链关系紧密的中小企业的发展,以扩大就业容量。
■措施一:开发适宜失业人员就业岗位
北京市今年将大力开发劳动保障协管、城管协管、交通协管、外管协管等与社区管理相关的就业岗位。积极开发社区物业管理服务、卫生保健服务、文体健身服务、家政服务、修理服务、养生托幼服务等便民服务就业岗位。深入推进“净菜、再生资源回收、连锁超市、早餐工程等四进社区”工作,在方便社区居民、提升生活质量的同时,开发适宜失业人员从事的就业岗位。结合首都社会经济发展特点,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开发就业岗位。继续实施第二期“三年三十万”社区就业岗位开发计划,开发、置换10万个社区就业岗位,预期目标:新增城镇就业19万人,促进17万失业人员就业。
同时,深入实施“以培训促进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就业倍增计划,全年向社会征集创业项目100个,培训2000名有创业愿望的失业人员以及其他社会劳动者,鼓励、扶持1000名实现创业,带动1万人就业。
■措施二:调配岗位安置“4050”人员
据介绍,北京市今年将加大“4050”失业人员再就业援助力度,帮助5万名“4050”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再就业率达到60%。深入实施社区公益性就业托底制度,使“4050”失业人员中经认定的就业特困人员95%得到安置。
同时,本市继续实行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登记制度,拓展就业渠道,研究制定促进就业政策,强化就业服务,帮助5万名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就业。按照《建立促进城市低保就业服务对象就业机制暂行办法》,综合运用低保政策和就业扶持政策,实现城市低保制度与就业制度联动,促进法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城市低保就业服务对象实现就业。
总结推广东城区凡是由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行政后勤岗位,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定向安置“4050”失业人员的经验做法,研究探讨全市公益性岗位定向安置“4050”人员调配机制,打破部门、区域限制,将各部门、各区县政府出资的公益性项目和岗位,优先定向安置“4050”人员;推广交道口圆恩寺社区邻里亲情互助促进就业的做法,充分发挥社区居(家)委会的做法,挖掘岗位,促进“4050”人员就业。
■措施三:引导失业人员跨地区就业
为解决门头沟、房山等地区部分失业人员向朝阳、丰台、大兴等近郊区转移的跨地区就业问题,北京将建立促进人户分离失业人员就业机制,研究起草《北京市促进人户分离失业人员就业办法》。同时,本市今年将实现高失业率地区促进就业政策的突破性进展,指导高失业率地区打破区域界限,建立区域间就业岗位对口援助和输出机制,引导高失业地区失业人员跨地区就业。还将继续实行本市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登记制度,拓展就业渠道,研究制定促进就业政策,强化就业服务,帮助5万名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就业。
■措施四:启动《北京市促进就业条例》调研起草
据介绍,本市从2002年陆续出台的减免税费、弹性就业、小额贷款等11项再就业优惠政策属于阶段性的就业政策,今年年底将到期。这也就是说,到2005年底之前,失业人员还可以申请享受这些优惠政策,并享受到2008年,而2006年起失业的人员则不能再申请这些政策了。因此,研究市场导向就业机制条件下促进就业的长效政策已提上日程。据悉,今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启动《北京市促进就业条例》调研起草工作,对现行的就业政策进行全面评价,将就业方针、就业登记、职业介绍、技能培训、扶持政策、资金保障、岗位开发、困难群体就业援助、组织体系等内容制度化、法制化,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提供法律保障,为就业工作的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措施五:按北京发展规划开发就业岗位
按照本市发展规划的需要,围绕两轴、两带、多中心的建设需要,特别是部分奥运场馆和相关设施的启动、66项重大工程建设、现代制造业基地、cbd和物流园区等重点功能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相关服务业的发展,推动就业岗位的开发;紧密结合首都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在注重发展以高新技术为支撑的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及旅游业的同时,加快相关产业链的培育,特别要扶持与产业链关系紧密的中小企业的发展,以扩大就业容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