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劳动合同宣传月”活动正式启动
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北京市总工会、北京企业联合会从2月18日至3月31日共同组织的劳动合同宣传月活动于2月18日上午在北京市工人俱乐部正式启动。启动仪式后,开展了劳动合同法规政策现场咨询活动。
市委常委、北京市总工会主席尤兰田同志,孙安民副市长、劳动保障局张欣庆局长参加了现场咨询活动。
劳动保障部劳动工资司司长邱小平、全国总工会集体合同部部长张建国、全国企联雇主工作部副主任程多生等领导同志参加了启动仪式并对工作给予了指导。参加启动仪式和现场咨询活动的还有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郭克利、北京市总工会副主席张建民、王北平、郑建华,北京企业联合会会长刘克信、副会长邸长明等领导同志。
此次劳动合同宣传月活动以十六大提出的“依法加强劳动用工管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标,通过实施劳动合同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在本市大力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活动。在2006年到2008年期间,通过巩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成果,推动非公有制企业与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提高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续订率和履约率,规范劳动合同内容,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市委常委、北京市总工会主席尤兰田同志,孙安民副市长、劳动保障局张欣庆局长参加了现场咨询活动。
劳动保障部劳动工资司司长邱小平、全国总工会集体合同部部长张建国、全国企联雇主工作部副主任程多生等领导同志参加了启动仪式并对工作给予了指导。参加启动仪式和现场咨询活动的还有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郭克利、北京市总工会副主席张建民、王北平、郑建华,北京企业联合会会长刘克信、副会长邸长明等领导同志。
此次劳动合同宣传月活动以十六大提出的“依法加强劳动用工管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标,通过实施劳动合同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在本市大力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活动。在2006年到2008年期间,通过巩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成果,推动非公有制企业与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提高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续订率和履约率,规范劳动合同内容,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