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调整职工养老金
依照新的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本市劳动保障部门重新核算相关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数额。
日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2004年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为28348元,比2003年的平均工资24045元增长了17.89%。该通知下发后,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宣布,将按照新公布的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28348元,重新核算相关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数额。差额部分,市劳动保障部门将在4月发放基本养老金时,一次性将前三个月需要补发的金额通过工商银行或者邮政储蓄系统,把钱直接打到个人账户中。
劳动部门同时透露: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以及将于今年7月1日启动的生育保险也要以此数据为标准。以工伤保险为例,这一新通知下发后,新发生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及护理费,要开始按照2004年的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来核算。
日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2004年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为28348元,比2003年的平均工资24045元增长了17.89%。该通知下发后,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宣布,将按照新公布的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28348元,重新核算相关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数额。差额部分,市劳动保障部门将在4月发放基本养老金时,一次性将前三个月需要补发的金额通过工商银行或者邮政储蓄系统,把钱直接打到个人账户中。
劳动部门同时透露: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以及将于今年7月1日启动的生育保险也要以此数据为标准。以工伤保险为例,这一新通知下发后,新发生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及护理费,要开始按照2004年的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来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