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要严查国企工资收入 违纪企业将在全市范围内..
近日,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和市审计局,联合发出《关于进行2004年企业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对在历年工资内外收入检查工作中,屡次被查出问题的企业,以及在检查中发现严重违纪的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将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
此次检查的范围为地方国有企业(包括股份制企业中的国有控股企业)。检查的内容有:企业2003年度工资总额来源、发放、结余情况;实行各种工效挂钩办法企业是否严格按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关于做好2003年企业工资总额同效益挂钩工作的通知》及其他有关规定对2003年工效挂钩执行情况进行清算。其中重点检查的内容包括:企业执行工资指导线情况,2003年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是否突破北京市发布的2003年企业工资增长上线(预警线);企业经营者收入有无具体管理办法,是否按管理权限经过严格的考核和审批;企业执行我市关于《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是否克扣、拖欠职工工资;企业是否严格执行我市最低工资的规定;企业发给职工的工资内外收入的资金来源,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有无通过截留收入,坐支现金等做法向职工发放现金和实物的情况;企业代扣代缴职工个人所得税的情况等。
如在检查中发现相应的问题,通知也做了明确规定。对于超提超发工资的工效挂钩企业,有工资储备金的,应将其超提超发的工资从工资储备金中扣减,同时调整相应会计科目;没有工资储备金的企业,应核减多列成本的工资,并按有关规定做纳税调整;对于未严格执行我市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对在检查中发现统计报表错、漏报问题的企业,应找出原因,并加强统计制度方面的管理和对有关人员的培训,同时应补缴漏缴的各项社会保险基金。
此次检查的范围为地方国有企业(包括股份制企业中的国有控股企业)。检查的内容有:企业2003年度工资总额来源、发放、结余情况;实行各种工效挂钩办法企业是否严格按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关于做好2003年企业工资总额同效益挂钩工作的通知》及其他有关规定对2003年工效挂钩执行情况进行清算。其中重点检查的内容包括:企业执行工资指导线情况,2003年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是否突破北京市发布的2003年企业工资增长上线(预警线);企业经营者收入有无具体管理办法,是否按管理权限经过严格的考核和审批;企业执行我市关于《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是否克扣、拖欠职工工资;企业是否严格执行我市最低工资的规定;企业发给职工的工资内外收入的资金来源,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有无通过截留收入,坐支现金等做法向职工发放现金和实物的情况;企业代扣代缴职工个人所得税的情况等。
如在检查中发现相应的问题,通知也做了明确规定。对于超提超发工资的工效挂钩企业,有工资储备金的,应将其超提超发的工资从工资储备金中扣减,同时调整相应会计科目;没有工资储备金的企业,应核减多列成本的工资,并按有关规定做纳税调整;对于未严格执行我市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对在检查中发现统计报表错、漏报问题的企业,应找出原因,并加强统计制度方面的管理和对有关人员的培训,同时应补缴漏缴的各项社会保险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