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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职称评审不再受单位限制 户籍不再是障碍

---- 个人自主申报 社会统一评价 单位择优聘任 政府宏观调控
    
     从今年起,凡在北京地区工作,与单位确立了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论户籍、档案、身份和单位性质,不受单位专业技术职务数额和结构比例的限制,只要符合申报条件,均可自主参加社会化职称评审。
    
     近日,北京市人事局分别下发《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工程技术等系列中、初级职称试行专业技术资格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北京市人事局关于新闻等系列高级职称试行专业技术资格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有关事项做出了具体规定。
    
     个人自主申报、社会统一评价、单位择优聘任、政府宏观调控的社会化职称评审方式,是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提高职称评审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从今年起,北京市在以往6个已实行考评结合的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系列的基础上,增加了工程技术、农业技术、艺术、新闻、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档案、文物博物、体育教练员、工艺美术、广播电视播音等10个系列中、初级职称试行专业技术资格制度。在以往实施的9个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社会化评审的基础上,今年又将范围扩大到新闻、出版、档案、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文物博物、播音、农业技术等7个系列高级职称试行专业技术资格制度。专业技术资格的确定分别采取评审、考试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
    
     申报条件是,凡在北京地区工作,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符合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自主申报参加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
    
     中、初级职称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服务工作由北京市人事局委托具有一定规模和相应服务能力的行业学会、协会和有关部门承担,并负责与职称评审相关的政策咨询、问题解答、受理申请、颁发证书等事宜。
    
     参加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合格人员,可取得由北京市人事局统一印制的《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与待遇不挂钩,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岗位需要,择优聘任。自2005年起,北京市对已实行专业技术资格制度的系列,不再组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认定、评审和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专业知识考试。
    
     目前北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共有29个系列。2003年率先选择专业性强、人员流动性大的7个系列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试行职称社会化评审,受到了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欢迎。为了使职称体系更加符合首都社会与经济发展对于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需要,随着各项条件日趋成熟,今年此项工作已逐步扩大到16个系列的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同时,北京市也将继续完善评审委员会及评审专家库的组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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