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崇文区在建筑工地实行《作业证》制度
记者从崇文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在规范在京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活动中,崇文区从实际出发推进企业用工“实名制”,并在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建筑工地《务工人员作业证》制度。
据记者了解,《作业证》不但记录工人姓名、工种、项目名称、总包单位、分包单位、进场时间、务工须知和咨询投诉电话。要求凡在辖区内施工的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并同时为其发放《作业证》;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作业证》;建筑施工分包单位在务工人员撤离工地时,必须与务工人员结清工资后收回《作业证》,并上交建筑施工总包单位。
目前,此项制度的所有准备工作已全部完成,各企业正在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核发《作业证》。
据记者了解,《作业证》不但记录工人姓名、工种、项目名称、总包单位、分包单位、进场时间、务工须知和咨询投诉电话。要求凡在辖区内施工的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并同时为其发放《作业证》;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作业证》;建筑施工分包单位在务工人员撤离工地时,必须与务工人员结清工资后收回《作业证》,并上交建筑施工总包单位。
目前,此项制度的所有准备工作已全部完成,各企业正在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核发《作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