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防止工资新拖欠
记者从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本月开始,建筑施工企业开始使用新的统计报表,以便及时准确地掌握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强化对建筑施工企业监督和动态管理,防止产生新的拖欠。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劳动用工及工资支付情况表报送工作的通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2004年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反映的报表报送过程中的问题,对《建筑施工企业劳动用工与工资支付情况登记表》和《建筑施工企业劳动用工与工资支付情况登记汇总表》进行了修改。从下个月开始使用新的报表表样,《建筑施工企业开复工登记表》仍然按照要求继续报送。
同时,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将继续加强对各建筑施工企业按时填报《建筑施工企业劳动用工及工资支付情况统计表》的监督检查,以保证报表填报工作覆盖辖区内所有的建筑施工企业。对瞒报、虚报的建筑施工企业,一经发现其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应按照《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从重处罚。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劳动用工及工资支付情况表报送工作的通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2004年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反映的报表报送过程中的问题,对《建筑施工企业劳动用工与工资支付情况登记表》和《建筑施工企业劳动用工与工资支付情况登记汇总表》进行了修改。从下个月开始使用新的报表表样,《建筑施工企业开复工登记表》仍然按照要求继续报送。
同时,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将继续加强对各建筑施工企业按时填报《建筑施工企业劳动用工及工资支付情况统计表》的监督检查,以保证报表填报工作覆盖辖区内所有的建筑施工企业。对瞒报、虚报的建筑施工企业,一经发现其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应按照《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