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禁止使用零散工
北京市建委近日下发了《关于2005年加强建设工程劳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企业可以直接到劳动力输入地,通过与当地主管部门协商,选择一些县市定向招用劳务人员。在本市的异地劳动力一律要纳入劳动中介机构管理、调剂,劳务人员必须经过中介机构组织的培训,由中介机构作为派遣方向企业输出。中介机构作为劳动合同的第三方主体,确保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此外,北京市建委还要求,外地来京企业必须具有与资质等级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和人员,严禁在京临时招用零散队伍或收编挂靠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