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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职工工资最高可涨14

大连市劳动保障局发布消息:200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已确定,以本企业2004年职工平均工资作为基数。企业工资增长的上线为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14%。企业工资增长的中线(基准线)为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8%。企业工资增长的下线为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4%。亏损企业经集体协商签订协议后亦可实行零增长或负增长。
    
     该指导线是以大连市2004年国民经济完成情况与市政府2005年经济工作主要目标为主要参考依据,通过建立数学模型及专家论证确定出的。
    
     大连市的工资指导线从1999年开始实行至今对企业的工资增长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工资指导线的主要作用包括: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给职工确定合理的工资增长水平,计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的重要依据之一,为职工向企业提出合理的工资增长要求提供依据。
    
     大连市劳动保障局一负责人说,工资指导线制定中参考了国内生产总值、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全市就业状况、全市职工工资水平状况等主要经济指标,属于政府对企业收入分配宏观调控的一种方式,各企业使用时也应考虑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对应上中下线。
    
     该负责人称,各企业可根据本企业的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实现利润、劳动生产率、工资利税率、人工成本等状况,参考大连市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大连市行业人工成本情况和大连市最低工资标准安排2005年工资增长水平。确定本企业工资水平应以基准线为主要依据,使职工实际工资水平随经济效益的提高而合理增长。
    
     2005年预计经济效益增长较快的企业,可在劳动生产率提高、工资有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参照上线标准确定本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水平。2005年预计经济效益增长比较平稳的企业,在平均工资增长不超过劳动生产率增长的前提下可参照中线标准(基准线)确定本企业职工的工资增长水平。
    
     2005年预计经济效益下滑并且不会有较大好转的企业,可实行下线标准,但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大连市政府颁布的当地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保税区、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可参照大连市200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定本地区企业工资指导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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