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人才如何评职称
申报人员范围
在私营企业工作,与单位确立了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自主申报工程、经济、统计、会计、审计、翻译、工艺美术系列专业 ,直接参加上述系列专业 的社会化职称评审。申报上述以外其它系列(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向人事档案存放在市、区、县政府人事部门或北京市工商联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申报系列和级别
申报人应该在国家颁布的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所设置的系列和级别内,选择申报专业、专业技术资格名称和级别。
经济、统计、会计、审计、国际商务、计算机软件、卫生等国家实行以考代评的系列(专业)只进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需按照国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有关规定,参加考试取得。
申报条件
1. 申报人现工作岗位与申报专业一致。
2. 符合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及北京市现行职称政策规定的学历、资历等基本条件,具体为:
1)申报员级专业技术资格:取得中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
2)申报助师级专业技术资格: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三年;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研究生班结业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
3)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取得大学专科或大学本科学历后,担任助师专业技术工作满四年;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两年;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4)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硕士学位,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满五年;取得博士学位,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满两年。
5)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满五年。 6)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拔尖人才,可以不受学历,资历限制,破格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具体要求见京人发200166号文件,查询可以登录北京人事人才信息网(www.bjp.gov.cn)
3. 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和北京市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非本专业学历,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参加专业课考试。
申报及申报材料
1. 专业技术人员本人提出申请,按规定填报表格,并提交相关材料:
1)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含博士、硕士)毕业生,初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采取简化手续进行认定。申报人填写《国家统一分配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
中专毕业生,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可以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大学专科毕业生,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三年,大学本科毕业生从事本专业满一年,取得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取得第二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可以认定助师级专业技术资格;取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两年,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可以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2)其他申报人,应按规定填写《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
2. 申报人按要求准备如下相关材料,送交人才服务机构
1)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认定提交身份证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参加评审人员提交以下材料:
身份证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高级交一篇5000字左右论文,申报中级交一篇4000字左右论文,申报初级交一篇2000字左右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论文和专业技术工作总结需用a4纸打印。
申报中、高级需提交外语合格证和计算机应用水平合格证及复印件,及相关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3. 其它有关工作业绩及奖励方面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和存放档案的机构,要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
4. 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进行条件审查和材料审查,受理合格的申报材料,并收取相关费用。
答辩和评审
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要根据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的安排,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有关的专业答辩。
通知评审结果:
由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通知本人。
如何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参加职称外语考试的人员,可以根据申报职称的系列和级别自愿报名。具体要求见京人发2000108号文件及京人发200337号文件。
如何参加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考试
参加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按照申报职称的级别,在规定的十个模块中选择。具体要求见京人发2000111号、京人发20029号文件及京人发200337号文件。
查询具体的文件可登录北京市人事人才信息网(www.bjp.gov.cn)。
在私营企业工作,与单位确立了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自主申报工程、经济、统计、会计、审计、翻译、工艺美术系列专业 ,直接参加上述系列专业 的社会化职称评审。申报上述以外其它系列(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向人事档案存放在市、区、县政府人事部门或北京市工商联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申报系列和级别
申报人应该在国家颁布的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所设置的系列和级别内,选择申报专业、专业技术资格名称和级别。
经济、统计、会计、审计、国际商务、计算机软件、卫生等国家实行以考代评的系列(专业)只进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需按照国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有关规定,参加考试取得。
申报条件
1. 申报人现工作岗位与申报专业一致。
2. 符合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及北京市现行职称政策规定的学历、资历等基本条件,具体为:
1)申报员级专业技术资格:取得中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
2)申报助师级专业技术资格: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三年;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研究生班结业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
3)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取得大学专科或大学本科学历后,担任助师专业技术工作满四年;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两年;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4)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硕士学位,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满五年;取得博士学位,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满两年。
5)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满五年。 6)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拔尖人才,可以不受学历,资历限制,破格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具体要求见京人发200166号文件,查询可以登录北京人事人才信息网(www.bjp.gov.cn)
3. 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和北京市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非本专业学历,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参加专业课考试。
申报及申报材料
1. 专业技术人员本人提出申请,按规定填报表格,并提交相关材料:
1)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含博士、硕士)毕业生,初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采取简化手续进行认定。申报人填写《国家统一分配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
中专毕业生,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可以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大学专科毕业生,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三年,大学本科毕业生从事本专业满一年,取得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取得第二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可以认定助师级专业技术资格;取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两年,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可以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2)其他申报人,应按规定填写《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
2. 申报人按要求准备如下相关材料,送交人才服务机构
1)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认定提交身份证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参加评审人员提交以下材料:
身份证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高级交一篇5000字左右论文,申报中级交一篇4000字左右论文,申报初级交一篇2000字左右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论文和专业技术工作总结需用a4纸打印。
申报中、高级需提交外语合格证和计算机应用水平合格证及复印件,及相关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3. 其它有关工作业绩及奖励方面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和存放档案的机构,要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
4. 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进行条件审查和材料审查,受理合格的申报材料,并收取相关费用。
答辩和评审
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要根据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的安排,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有关的专业答辩。
通知评审结果:
由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通知本人。
如何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参加职称外语考试的人员,可以根据申报职称的系列和级别自愿报名。具体要求见京人发2000108号文件及京人发200337号文件。
如何参加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考试
参加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按照申报职称的级别,在规定的十个模块中选择。具体要求见京人发2000111号、京人发20029号文件及京人发200337号文件。
查询具体的文件可登录北京市人事人才信息网(www.bjp.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