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05年就业形势及对策
就业是经济发展的派生需求。2004年,我国宏观调控取得明显成效,经济增长保持了较快速度,对就业增长起到了促进作用。在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背景下,2004年1~11月,全国城镇新增就业人员910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460万人,其中“4050”人员再就业110万人,分别完成了全年任务的101%、92%和110%。9月底全国城镇登记失业人员82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4.2%,比2003年底下降0.1个百分点,预计全年为4.3%,低于2004年年初预计的0.4个百分点。
2005年劳动力供给由劳动年龄人口决定。由于中国还处在人口规模和劳动年龄人口扩张期,根据2000年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外推,2005年有1100万新增劳动力有就业要求。其中,2005年大学毕业生340万人需要就业。2004年年底83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者需要就业,还有270万没有登记的失业者需要就业。2005年主辅分离和产业结构调整大约有300万人需要换岗。上述三类合计:2005年需要就业的人员仍然保持在2500万以上。
我们利用世界银行曾经采用的就业弹性方法预测。预计到2004年年底全体从业人员为75232万人;假设2005年经济增长的就业弹性为0.13,如果2005年国民经济增长速度为8.5%,到2005年年底全体从业人员为76063万人,全社会新增就业岗位831万个。由于中国目前处在城市化推进时期,农村就业机会减少,城镇就业机会增多,所以会出现城镇新增就业岗位大于全社会新增就业岗位的情况。
2005年全年就业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城镇新增就业900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00万人,其中“4050”人员再就业1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完成“95146”的目标任务,要继续坚持“两落实两强化”,在全国基本实现“并轨”。同时,积极探索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抓紧拟订《促进就业法》。
为提高失业管理和失业保险宏观决策水平,2005年要在全国开始建立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监测制度,并在2006年实现全国范围内市、省、中央三级劳动保障部门对登记失业人员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情况的信息监测,为各级政府的宏观决策提供支持。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监测信息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登记失业人员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自然和社会属性及其结构分布、登记失业人员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失业前的就业状态、登记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有关情况、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和再就业情况、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缴费和享受待遇情况及登记失业人员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之间的关联情况等。
由于2005年经济增长速度将低于2004年,而每年新增就业人员1100万人;因此2005年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难度会有所加大。所以,2005年要继续把扩大就业机会作为全社会的努力目标。
经济和社会发展,一切要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出发,一切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出发。要根据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把改革、发展、调整结构等与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结合起来。要把企业改革的力度、经济发展的速度、结构调整的强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走出一条既能保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效益逐步提高,又能促进就业和再就业,保持社会稳定的新路子。既要致力于产业升级,又要注重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既要不断提高企业劳动生产率,又要尽量减少社会就业压力,推动国有大中型企业更好地运用主辅分离、辅业转制政策,分流安置企业富余人员。2005年要按照扩大内需、调整结构,深化改革、推进开放,统筹兼顾、协调发展,促进就业、改善生活的思路,安排好各项工作。把握好宏观调控的力度,把各方面加快发展的积极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切实把着力点放在调整经济结构、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上来。要把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
2005年我国经济运行的基本面应该是好的。只要继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把中央确定的方针政策进一步落到实处,消除经济发展中的不稳定、不健康的因素,国民经济才能够在调整和优化中,实现更高水平的增长,从而带动就业机会的平稳增加。
这次宏观调控一定要掌握好度的问题,否则过度紧缩会带来意想不到的后果:一是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角度来看,难度加大,部分再就业可能再失业;二是从城市和农村的角度看,可能会对农村向城市的就业转移形成负面影响;三是从沿海和内地的角度看,可能会扩大二者的发展差距;四是从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的角度看,可能会形成排挤民营经济的客观效果。因此,在坚决控制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的少数行业的同时,更要注重调整和优化投资结构,对投资项目也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做到松紧适度,不“急刹车”、不“一刀切”。对有市场、有效益的产业和企业以及需要加强的薄弱环节则要继续给予支持。不仅要重点支持农业和粮食生产,还要加强社会、卫生、教育、科技等公益事业和服务业的发展。
总之,第二产业预期就业机会的损失,应该由第三产业就业机会的预期增长来补充,才能较好地完成2005年全年的就业任务。
2005年劳动力供给由劳动年龄人口决定。由于中国还处在人口规模和劳动年龄人口扩张期,根据2000年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外推,2005年有1100万新增劳动力有就业要求。其中,2005年大学毕业生340万人需要就业。2004年年底83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者需要就业,还有270万没有登记的失业者需要就业。2005年主辅分离和产业结构调整大约有300万人需要换岗。上述三类合计:2005年需要就业的人员仍然保持在2500万以上。
我们利用世界银行曾经采用的就业弹性方法预测。预计到2004年年底全体从业人员为75232万人;假设2005年经济增长的就业弹性为0.13,如果2005年国民经济增长速度为8.5%,到2005年年底全体从业人员为76063万人,全社会新增就业岗位831万个。由于中国目前处在城市化推进时期,农村就业机会减少,城镇就业机会增多,所以会出现城镇新增就业岗位大于全社会新增就业岗位的情况。
2005年全年就业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城镇新增就业900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00万人,其中“4050”人员再就业1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完成“95146”的目标任务,要继续坚持“两落实两强化”,在全国基本实现“并轨”。同时,积极探索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抓紧拟订《促进就业法》。
为提高失业管理和失业保险宏观决策水平,2005年要在全国开始建立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监测制度,并在2006年实现全国范围内市、省、中央三级劳动保障部门对登记失业人员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情况的信息监测,为各级政府的宏观决策提供支持。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监测信息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登记失业人员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自然和社会属性及其结构分布、登记失业人员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失业前的就业状态、登记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有关情况、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和再就业情况、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缴费和享受待遇情况及登记失业人员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之间的关联情况等。
由于2005年经济增长速度将低于2004年,而每年新增就业人员1100万人;因此2005年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难度会有所加大。所以,2005年要继续把扩大就业机会作为全社会的努力目标。
经济和社会发展,一切要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出发,一切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出发。要根据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把改革、发展、调整结构等与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结合起来。要把企业改革的力度、经济发展的速度、结构调整的强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走出一条既能保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效益逐步提高,又能促进就业和再就业,保持社会稳定的新路子。既要致力于产业升级,又要注重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既要不断提高企业劳动生产率,又要尽量减少社会就业压力,推动国有大中型企业更好地运用主辅分离、辅业转制政策,分流安置企业富余人员。2005年要按照扩大内需、调整结构,深化改革、推进开放,统筹兼顾、协调发展,促进就业、改善生活的思路,安排好各项工作。把握好宏观调控的力度,把各方面加快发展的积极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切实把着力点放在调整经济结构、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上来。要把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
2005年我国经济运行的基本面应该是好的。只要继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把中央确定的方针政策进一步落到实处,消除经济发展中的不稳定、不健康的因素,国民经济才能够在调整和优化中,实现更高水平的增长,从而带动就业机会的平稳增加。
这次宏观调控一定要掌握好度的问题,否则过度紧缩会带来意想不到的后果:一是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角度来看,难度加大,部分再就业可能再失业;二是从城市和农村的角度看,可能会对农村向城市的就业转移形成负面影响;三是从沿海和内地的角度看,可能会扩大二者的发展差距;四是从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的角度看,可能会形成排挤民营经济的客观效果。因此,在坚决控制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的少数行业的同时,更要注重调整和优化投资结构,对投资项目也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做到松紧适度,不“急刹车”、不“一刀切”。对有市场、有效益的产业和企业以及需要加强的薄弱环节则要继续给予支持。不仅要重点支持农业和粮食生产,还要加强社会、卫生、教育、科技等公益事业和服务业的发展。
总之,第二产业预期就业机会的损失,应该由第三产业就业机会的预期增长来补充,才能较好地完成2005年全年的就业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