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省加大对小企业工人职业病危害进行监督
尽管《职业病防治法》已实施3年,并让许多劳动者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卫生保护,但一些人自我保护意识不强、部分企业对职业病预防不够重视等现状,仍是广西目前一个亟待解决的严峻问题。
“什么是职业病?这种病有什么特点?”4月30日,区卫生厅、区安全生产管理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区总工会在南宁市南湖公园联合举办了2005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咨询活动,引来众多好奇的市民。广西职业病防治研究所专家陈展发在热心解答市民各种提问的同时,也对许多人至今缺乏职业病意识表示忧虑。
“前不久,我们到马山县的两个乡进行职业病普查,结果不容乐观。”陈展发说起此事时语气凝重。他介绍,这两个乡有很多人都到海南某金矿打工,由于在打工时没有什么预防尘土的措施,更不知道这样会患上尘肺,结果许多人的胸、肺都有问题,其中有的已发展成肺结核,加重了尘肺发展。
陈展发告诉记者,这些外出务工的农民工维权意识不强,有的根本没有和用工单位签订合同,结果生病了都不知如何索赔。他建议,如果有关部门能够免费承担起农民工的培训职责,让他们务工前了解各项自我保护措施,职业病的发病率将会大大减少。
部分企业对职业病预防的不够重视,也是导致职工利益无法得到保障的一个关键。区卫生厅厅长高枫介绍,我区一些中小企业漠视职业卫生,没有经过卫生部门审核验收就投入生产,致使工人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严重,已经对部分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巨大影响。
高枫强调,广西要加大对职业病的监督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加强对用人单位健康监护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我们同时希望劳动者要有相关的防护意识和知识,不能‘40岁以前用生命换钱,40岁以后用钱换生命’”。
如果劳动者真的遭遇职业病危害,工伤保险将为其筑起一道“救命墙”,承担大部分治疗费用,然而目前企业的投保情况不容乐观。
据南宁市劳动保障局政策法规室的黄映彬介绍,南宁市已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有5000多家,参保职工17万人左右,相当多的企业还未曾投保,“特别是一些私营企业为了省钱,结果真的发生意外事故,或是职工遭受了职业健康损害,便置职工的生命安全而不顾”。
“什么是职业病?这种病有什么特点?”4月30日,区卫生厅、区安全生产管理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区总工会在南宁市南湖公园联合举办了2005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咨询活动,引来众多好奇的市民。广西职业病防治研究所专家陈展发在热心解答市民各种提问的同时,也对许多人至今缺乏职业病意识表示忧虑。
“前不久,我们到马山县的两个乡进行职业病普查,结果不容乐观。”陈展发说起此事时语气凝重。他介绍,这两个乡有很多人都到海南某金矿打工,由于在打工时没有什么预防尘土的措施,更不知道这样会患上尘肺,结果许多人的胸、肺都有问题,其中有的已发展成肺结核,加重了尘肺发展。
陈展发告诉记者,这些外出务工的农民工维权意识不强,有的根本没有和用工单位签订合同,结果生病了都不知如何索赔。他建议,如果有关部门能够免费承担起农民工的培训职责,让他们务工前了解各项自我保护措施,职业病的发病率将会大大减少。
部分企业对职业病预防的不够重视,也是导致职工利益无法得到保障的一个关键。区卫生厅厅长高枫介绍,我区一些中小企业漠视职业卫生,没有经过卫生部门审核验收就投入生产,致使工人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严重,已经对部分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巨大影响。
高枫强调,广西要加大对职业病的监督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加强对用人单位健康监护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我们同时希望劳动者要有相关的防护意识和知识,不能‘40岁以前用生命换钱,40岁以后用钱换生命’”。
如果劳动者真的遭遇职业病危害,工伤保险将为其筑起一道“救命墙”,承担大部分治疗费用,然而目前企业的投保情况不容乐观。
据南宁市劳动保障局政策法规室的黄映彬介绍,南宁市已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有5000多家,参保职工17万人左右,相当多的企业还未曾投保,“特别是一些私营企业为了省钱,结果真的发生意外事故,或是职工遭受了职业健康损害,便置职工的生命安全而不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