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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出台政策改变劳动者打官司难局面

广东近年劳动争议案件年受案量呈大幅度增长态势,且始终排在全国第一位,占全国的1/4至1/3。而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案件占劳动争议案件的近一半。而且此类案件往往审理周期长、费用高、收效微、执行难,令劳动者对诉讼“望而却步”。
    
     不过,记者近日从省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出台了相关政策,将改变劳动者打官司难的局面。劳动者以后不仅可免费打这类官司(讨薪者的诉讼费将向欠薪者追讨),这在全国尚属首创,并保证案件快立、快审、快结。此外,记者还获悉,广州等地的法院已在积极申立专门的劳动法庭。
    
     旧难题 打劳务官司困难重重
    
     今年省“两会”期间,省人大代表、律师朱列玉提交相关建议,要求设立专门的劳动法庭,保障劳动者权益。朱列玉表示,在目前劳动案件“一裁两审”的程序设置下,劳动者打劳务官司真难!根据他的介绍,劳动者打劳资官司目前主要有四难:
    
     周期长:一两年才结案,等不了
    
     按照劳动案件须“一裁两审”的程序,案件往往一拖就是一两年,甚至更长时间。一些用人单位往往利用我国诉讼程序长的特点,拖着不给劳动者工资、经济赔偿金等。
    
     费用高:
     标的小成本高,耗不了
    
     案件诉讼请求往往只是最后一个月工资和相当于几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案件标的小,但劳动者要付出仲裁费、诉讼费,还有消耗在法院完成诉讼程序的时间,诉讼成本真不少。
    
     收效微:恶意转移财产,管不了
    
     一旦发生重大事故,用人单位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往往无力支付医药费,工伤职工得不到及时治疗,职工及家属的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更有一些企业雇主恶意逃避支付工资和工伤保险费用,损害职工权益。
    
     执行难:胜诉了难执行,受不了
    
     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打赢了官司,但用人单位赖账不给,劳动者作为弱势群体,拿着胜诉判决书却往往无法可想。
    
     劳动者在讨薪不成,诉诸法律又面临诸多困难的情况下,往往选择通过爬塔吊、跳楼等方式追讨。因此,朱列玉建议,合并劳动仲裁委员会成立劳动法庭,对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根据相关法律先予执行。
    
     新措施 当日立案一个月审结
    
     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李忠铭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省法院于今年6月向全省各级法院、法庭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案件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下简称《意见》),针对的就是劳动者打官司难的问题。
    
     优先对待:案件装进特别卷宗袋
    
     据介绍,《意见》针对性地确立了“一宽二不三快”的原则,尽可能地给予劳动者方便。
    
     “一宽”就是对于劳动争议案件中有关诉讼时效的认定采取酌情从宽的原则。
     “二不”就是劳动争议案件不纳入普通案件排期审理的范围,优先审理;一经立案受理,一律不收诉讼费。
     “三快”就是尽快立案,要求当日立案,三日内交审判法官审理;尽快审理,对于进入审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当于一个月内审结;尽快执行,三个月内要执行完结,对于进入执行程序的劳动争议案件,执行局应采取有力措施,优先执行。为此,要求法院对这类案件采用特别标志的卷宗袋。
    
     免诉讼费:穷人也能打官司讨欠薪
    
     李忠铭表示,新措施将不仅大大提高审案效率,而且对劳动者来说,一个非常好的消息就是打官司可以基本不交钱了。他表示,以往部分地区法院也出现过“免费”打官司的事例,但省法院这是首次在制度上给予确定,并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实行。
    
     “可以说现在劳动者打官司是‘免费’的,这在全国来讲也是没有过的。”李忠铭说,这类案件一般需花费5000~6000元,而不少劳动者本身仅要求数百元工资的追偿,仔细一衡量,劳动者很可能就不起诉了,“免费”就打消了他们的顾虑。
    
     此外,为配套《意见》实施,解决执行难问题,省法院联合省检察院和省公安厅发文,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要实施司法拘留,最终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提高效率:法官必要时加夜班审案
    
     由于劳动者一般在工作日和白天上班、加班,有时根本无法到法院立案或者参加庭审。为此,省法院在《意见》中详细规定,法院应当为有需要的劳动者提供节假日立案、预约立案等便民服务。对于确实无法在正常工作时间出庭参加诉讼的劳动者,经其提出申请,法院可在夜间及节假日的合理时间安排开庭。
    
     为防止资方藏匿、转移或变卖资产,保证判决顺利执行,法院可根据劳动者的申请或依职权及时对用人单位的相应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对于劳动者申请强制执行的,可以不受执行立案顺序限制,优先予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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