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成功创业网 - 劳务资讯 - 工会啊,你在哪里?

工会啊,你在哪里?

一个普通白领寻找工会的故事,让我们再度关注这个耳熟能详的名词。但,这次采访充满遗憾……
    
     员工工会形同虚设
    
     章文刚到一家日资企业报到没多久,老板和她签了为期一年的合同。章文原打算勤勤恳恳做好平生第一份工作,可上班第一个月,几乎天天晚上都加班,还没得到一分钱加班费。“我们这里加班是家常便饭,加班费?你想都不要想。你既然签进来了,就要做好心理准备。”同部门的“前辈”都劝她息事宁人、忍为上策。
    
     章文只能回家向父母诉苦。妈妈听了就“喔呦”一声:“现在的老板怎么都这个样子。我们从前上班的时候,要是多加了几天班,人觉得吃不消了,可以找工会出面帮你说话的。你们公司有工会吗?你让他们出面帮你讨加班费呀。”
    
     这一句话就把章文问倒了:工会?不就是过年发年货、夏天发肥皂的部门吗?它也管员工的加班问题吗?我们公司有工会吗?想加入,要办什么手续吗?连续几天,章文上网、打电话,逢人就问:工会在哪里?我想加入工会,你能帮帮我吗?
    
     “就算给她找到工会,又能怎么样?”听说章文的事情后,在某大型股份制企业担任部门经理一职的窦吉不以为然。他告诉记者,他和其他同事对公司工会的看法就4个字——形同虚设。理由是,一年来,工会除了在春节长假前给大家发过电影票,其他时间仿佛“人间蒸发”了一般。平时要有员工生病或遇到困难,大家都是自发捐钱给他。
    
     窦吉还从老员工那里听说过工会的一宗“劣迹”:一次,公司高层提出裁员,遭到全体员工的强烈抵制。工会主席——一个即将退休的“老阿姨”临危受命,代表大家和高层谈判。结果是,裁员决定不变,公司付给每个被裁者的赔偿金却打了对折。被裁者自然不服,到劳动仲裁部门讨公道,可后者说,在裁员问题上,资方若是和工会达成一致,就算员工有异议也得照办。“被裁的人都觉得自己受骗上当了,更苦的是,吃的还是哑巴亏。提到工会,他们都说恨死了。”
    
     工会苦无“尚方宝剑”
    
     章文的困惑、窦吉的不屑全因工会而起。工会到底是什么?它果真成了可有可无的“摆设”了?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走访了上海市总工会新闻办。
    
     “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里,记者看到如上文字。“‘自愿结合’是否意味着工会不是企事业单位、公司的必设部门?”疑问因之又起。答复是,的确如此,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法律明确规定工会的设与不设。新闻办的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在上海的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数已经超过3万家,实际运作2万多家,其中已经成立工会的只有6000多家。
    
     有关工会设或不设的问题,还曾在2004年秋,引发一场媒体讨论:某跨国企业拒绝在其内地17个城市开设的35家超市设立工会。全国人大同期的执法检查也发现,包括沃尔玛、柯达、三星、戴尔、肯德基、麦当劳在内的一批在华外企都存在多年未建工会或工会组织不健全的问题。
    
     为啥不建工会,那家跨国企业的理由是“员工没有提出建工会的要求”。如果有员工提出要求又怎样?美国《华尔街日报》记者鲍勃·奥特尔曾下断语:“任何员工要是想组织工会,或者从事一些其他‘不正当’的活动——就像成千上万临时工做过的那样,比如讨论他或她的报酬,那么,你就会在眨眼间被踢出这个‘大家庭’。”
    
     新闻办工作人员的分析大抵如此:“在大多数老板或资方的概念里,工会是和他们对着干的组织。工会可能会帮助员工提出许多要求,给资方的利益带来损害。这种概念,在外企老板脑中尤为深刻——国外的工会常常组织工人罢工呢!”新闻办工作人员分析道:“其实,我国的工会和国外的工会有所不同。说得通俗一点,我国工会最主要的职责就是维权。”如,从员工角度出发,工会有责任指导员工的签约行为,并且,在企业发生克扣员工工资、随意延长劳动时间、侵犯女性及未成人的特殊权益时,代表员工与资方协调解决。
    
     此外,“钱”也是扼杀工会的元凶之一。法律规定,一旦企业内部成立合法的工会组织,企业必须每年向工会拨发一定的经费。而在许多老板眼中,这笔经费根本就是浪费。
    
     至于窦吉所提的那个工会主席“叛变”的个案,也具有普遍意义。“工会主席的角色是非常重要的,通常,主席一定要由职工们选举产生,不能是行政人员,更不能是领导层,或领导层的亲戚、朋友。他们的立场一定要明确,说话一定不能有偏差。”但,实际情况是,许多企业的工会主席,不是行将退休、心猿意马;就是与资方沾亲带故,身在曹营心在汉。要向他们讨立场、求帮助,难!
    
     律师工会尚能饭否?
    
     近日,“智联招聘”公布了一组职场维权调查的数据:8成被访者在遭遇老板侵权时觉得无可奈何,比如:提成和奖金被克扣,涨薪承诺不兑现、升职未果,等等。不妨假设,如果工会能适时介入,这些侵权现象是否还将存在?
    
     “在我接待过的劳资纠纷当事人里,对工会寄予厚望的人还真是没有。”梁学军说起她曾代理的一宗诉讼:当事人被老板无故克扣了工资,她向工会求助,工会答应帮她收集证据,并且代她和老板交涉。可一个月里,老板不是出差,就是忙得不见人影,交涉双方还没对上话头,老板就找了个理由把当事人解雇了。当事人又请工会出面追讨赔偿金,可双方拉锯许久,始终没有一个结果。当事人忍无可忍,找到了梁学军,听到的却是一个坏消息——劳资纠纷案的上诉时间不得超过60天,而她已经过了“时限”了,此时取证追诉对她极其不利。
    
     “劳资纠纷无非就是克扣工钱、工伤善后、合同签订这些问题。如果企业中有合法的工会存在,如果工会可以出面,把工作做到位,这些问题其实不难解决。”可现实中多的是,员工嫌工会帮不上忙,工会想帮但越帮越忙,甚至不知道怎么帮忙。再说了,如今向律师寻求帮助的渠道既多样、又便捷,电话咨询、在线咨询,还可以请做律师的朋友指点迷津。
    
     最近,梁学军才接待了一位当事人,他是某外资企业的中层领导,上诉理由是,当初签约时候,老板承诺会在合同中写入“年底分股”的内容。拿到老板递来的英文合同,不谙外语的当事人爽快签下大名。直到年底将近,当事人才获知,合同里根本没有“分股”一项,这只不过是老板耍的一记花枪。当事人的想法是,要为自己讨回公道,但希望私下进行,不要让其他同事知道,否则“大家心态都不好”。“遇到这种情况,找工会解决,难免兴师动众;就算找了,他们最后还得请律师帮忙。现在的劳资纠纷类型多变,工会在这方面的处理能力相当有限。”
    
     “工会这种组织的产生不是近几年,而是很多年前的事情。国家这几年经济发展的速度快得惊人,像工会这样的‘老龄’组织是不是还跟得上新形势,这是一个问题。”梁学军从旁观者的角度发问:“以前的工会,忙的是扶贫帮困、发发电影票、谈谈心;现在呢,职场上冒出那么多新矛盾、新问题,他们还有没有能力解决?”如果工会得不到员工的信任,这两者间的关系只能是越来越疏离。
    
     专家提醒
    
     建立工会是每位员工的权利。只要员工提出组建工会,任何一个老板都不能反对。为什么要建立工会,就像老话说的:人多不怕夜路黑。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人多了,一旦发生侵害个体利益的事,至少会有一个群体“撑腰”。所以,员工维权,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先组建工会。
    
     如果一时无法组建工会或加入工会,那就要学会从源头上保护自己。职场纠纷中最多见的是经济纠纷,而最能保障个人经济利益的是劳动合同——这就是所谓的源头。员工至少要学会读懂劳动合同,不要糊里糊涂地签了“卖身契”。签约后,一旦发生了权益遭到侵犯的事情,不要怕麻烦,要尽快向有关仲裁部门反映,遵循正确的法律途径,不要选择极端的做法,或者不理智地与资方发生正面冲突——个人对抗企业,孰弱孰强,不言而喻。
    
    
    



劳务资讯 - 成功创业网

成功创业网·劳务资讯 © 2006 - 2011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