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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年度考核向基层倾斜最高奖半年工资

北京市公务员在年度考核中获得荣誉称号者,可额外获得近一半年工资(国家规定的全年基本工资与职务补贴之和,下同)。昨天,市人事局公布《关于做好我市2004年度公务员考核奖励工作的通知》,本市公务员考核奖励工作正式在各区县全面展开。
    
     据介绍,这是市人事局清理整顿津贴补贴奖金、规范公务员收入后,为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作用,统一对本市公务员进行的年度考核。考核内容以“群众认可”为重点,按照岗位职责、业务标准和年度工作目标计划,重点考核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情况。工作在基层一线、直接面对人民群众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把本地区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直接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市人事局通知指出,年度考核评优和行政奖励工作中,要坚持向工作在第一线,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基层公务员队伍倾斜。市、区县政府各部门的督查考核奖金发放,要在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核定的督查考核奖金总额内,根据每个公务员的年度考核结果,拉开档次。年度考核结果为相同等次的,执行同一督查考核奖金标准。“优秀”等次人员,督查考核奖金可高于“称职”等次人员10%至20%。
    
     通知规定,在本次考核中受到各种行政奖励的人员的奖金计算标准是:嘉奖人员为本人年工资的10%;记三等功人员为15%;记二等功人员为25%;记一等功人员为35%;授予荣誉称号人员为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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