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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去何从,我的档案?

随着城市国际化,上海以海纳百川之势,吸引全国各地的人才来沪就业、创业。在这样的环境趋势下,异地求职者的户籍档案、社会保险问题就越来越突出,引起广泛的重视。
    
     异地求职者按户籍分成已落户和未落户两种。其中已落户,是说求职者办妥相关手续,户籍档案已经落户上海。未落户则是指,户籍档案还在原居住地,并未迁入上海的。按照有关规定,户籍档案应在一起,档案随户籍转移。
    
     关于异地求职者找到工作后,个人档案挂靠在哪里?
    
     这往往是求职者最普遍的疑问。已落户的异地求职人员,应办理与原签定协议单位的解约手续,交原户口档案处签署意见,再持目标地人才中心的调档函办理。一般单位不具备档案管理资格,所以户籍档案挂靠单位所处人才中心。
    
     未落户的异地求职人员情况要相对复杂。在求职者户籍关系没有迁入上海以前,档案不能调入上海。 如符合上海市人事局人才引进的政策要求:具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应学位证书、35周岁以下、紧缺急需专业、在沪有工作单位,经工作单位同意,可由工作单位为您申办人才引进,解决户籍进沪问题。
    
     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在沪落实工作单位后,如工作单位没有为个人申办应届毕业生进沪,那么您的户籍关系不可以挂靠,同时,更换新单位以后也不能直接将户籍迁入上海。如您符合人才引进的要求,同时经工作单位同意,以后可由新的工作单位为您申办人才引进,解决户籍进沪问题。
    
     如果离职后暂时没有找到工作,那么档案是否会回到原来的户籍所在地?
    
     离职后的档案问题,一直困惑异地求职者。其实,已落户的异地求职人员,集体户口也是上海市常驻户口,和一般家庭户是一致的,只是管理方法不同。如果离开原来单位,户口应不会被打回原籍。 一般情况下,由企业委托挂靠人才中心管理的档案及户籍关系,在企业退工后,档案和户籍关系可以继续挂靠,待到新单位,再办理调档手续。
    
     未落户的异地求职人员,因为户籍本来就没有落户到上海,就不存在档案是否会回到原来户籍所在地的问题。档案是跟随户籍所在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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