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将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
日前,河北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 3月17日,三方联合出台实施方案,就a、aa、aaa级三个级别和谐企业创建制定出具体规则。
实施方案对三个级别的和谐企业分别予以界定,并对“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评审程序和要求、开展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形式等提出了明
确要求。
据了解,通过自查、申报、考查、评审、公示等程序,由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设立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审会对参选企业进行等级评定。符合各级评选条件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可随时申报,省、市、县(市、区)分别负责aaa级、aa级、a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评审命名,经公示未发现问题,由三方颁发“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牌匾和证书。据介绍,各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均不搞“终身制”。在获得命名后发生企业严重亏损;拖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工会经费;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群体性事件;不坚持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职代会、厂务公开制度的,只要存在其中任何一项问题,退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序列,由评审命名单位收回牌匾和证书。
据了解,省三方将对aaa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定期表彰。获得各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的,在评选同级“五一劳动奖状”、文明单位以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在评选同级劳模和优秀企业家,工会评选模范职工之家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实施方案对三个级别的和谐企业分别予以界定,并对“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评审程序和要求、开展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形式等提出了明
确要求。
据了解,通过自查、申报、考查、评审、公示等程序,由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设立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审会对参选企业进行等级评定。符合各级评选条件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可随时申报,省、市、县(市、区)分别负责aaa级、aa级、a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评审命名,经公示未发现问题,由三方颁发“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牌匾和证书。据介绍,各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均不搞“终身制”。在获得命名后发生企业严重亏损;拖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工会经费;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群体性事件;不坚持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职代会、厂务公开制度的,只要存在其中任何一项问题,退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序列,由评审命名单位收回牌匾和证书。
据了解,省三方将对aaa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定期表彰。获得各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的,在评选同级“五一劳动奖状”、文明单位以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在评选同级劳模和优秀企业家,工会评选模范职工之家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