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3个月为农民工追讨工资800多万
为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黑龙江省近期开展了专项检查,严厉查处恶意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据省劳动保障部门统计,从2005年10月至2006年1月初,共为7000多名农民工追回工资及补偿金824.96万元。
2005年下半年,黑龙江省政府成立了由劳动保障、建设、公安、监察、司法、工商等部门组成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及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并从去年10月份起开展了一次专项检查活动。
检查期间,全省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3083户,涉及农民工10.2万人。在专项检查中,依法查处违法用人单位287户。哈尔滨、牡丹江、伊春、鹤岗、大兴安岭等地市,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施工企业启动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预先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有效地维护了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巩固检查成果,黑龙江省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部分典型案例进行了曝光;对违法行为严重的建筑施工企业,提请建设行政部门依法责令立即停工、停发施工许可、吊销施工资质直至清出建筑市场;对拒不履行偿还义务的建设和施工企业,协调、配合各级人民法院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的强制执行工作。
黑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人士说,春节期间有关部门将继续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及时处理来信来访,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同时,进一步清理、取消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歧视性政策,努力为农民工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2005年下半年,黑龙江省政府成立了由劳动保障、建设、公安、监察、司法、工商等部门组成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及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并从去年10月份起开展了一次专项检查活动。
检查期间,全省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3083户,涉及农民工10.2万人。在专项检查中,依法查处违法用人单位287户。哈尔滨、牡丹江、伊春、鹤岗、大兴安岭等地市,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施工企业启动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预先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有效地维护了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巩固检查成果,黑龙江省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部分典型案例进行了曝光;对违法行为严重的建筑施工企业,提请建设行政部门依法责令立即停工、停发施工许可、吊销施工资质直至清出建筑市场;对拒不履行偿还义务的建设和施工企业,协调、配合各级人民法院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的强制执行工作。
黑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人士说,春节期间有关部门将继续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及时处理来信来访,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同时,进一步清理、取消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歧视性政策,努力为农民工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