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出台三项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新举措
兴建专家公寓,放宽高技能人才进杭标准,设立人才开发专项资金,日前,杭州市出台三项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新举措。
筑巢引凤建专家公寓
新举措之一是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解决住房问题,帮助他们安居乐业。
首先,从今年起安排资金建造专家公寓,同时鼓励企事业单位筹措资金建造或购置专家公寓。其次,提供安家补助。为引进到财政全额补助单位工作的两院院士每人提供100万元安家补助费;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可获30万元补助;省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科技人员和各类省部级“人才工程”重点资助的培养人选,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可获20万元补助;博士后工作站研究人员出站后愿留杭工作的可获10万元补助;夫妻均属高层次人才引进的,由补助标准高的一方享受安家补助。
宽松条件引高技能人才
举措之二是45岁以下具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和35周岁以下属杭州急需的具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以及获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均可作为紧缺人才引进并办理进杭落户手续。本地非城镇户籍在聘1年以上的技师、高级技师可为自己及配偶、子女办理“农转非”。
与此同时,杭州将引导企业为高技能人才设立高技能津贴,实行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的单位对高技能人才予以相应优惠。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分别对应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享受同等工资福利待遇。获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在使用、工资福利等方面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企业在关键职业(工种)、关键岗位、关键工序设立“首席技工”。职业技能带头人将有特别津贴。对获得高级以上当地紧缺职业(工种)资格并在杭就业的高技能人才,给予报销部分培训鉴定费用。
杭州计划通过3至5年的努力,使高技能人才比例达到技术工人总数的15%以上,其中中青年高级技工比例达到30%以上,以缓解高级技工短缺状况。
设专项资金开发人才
举措之三是建立人才开发专项资金。资金设财政专户,单独核算、单独管理、专款专用。社会各界捐赠达10万元以上的,可按捐赠者要求定向资助;50万元以上的,可以单位、团体或个人名义设立。
筑巢引凤建专家公寓
新举措之一是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解决住房问题,帮助他们安居乐业。
首先,从今年起安排资金建造专家公寓,同时鼓励企事业单位筹措资金建造或购置专家公寓。其次,提供安家补助。为引进到财政全额补助单位工作的两院院士每人提供100万元安家补助费;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可获30万元补助;省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科技人员和各类省部级“人才工程”重点资助的培养人选,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可获20万元补助;博士后工作站研究人员出站后愿留杭工作的可获10万元补助;夫妻均属高层次人才引进的,由补助标准高的一方享受安家补助。
宽松条件引高技能人才
举措之二是45岁以下具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和35周岁以下属杭州急需的具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以及获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均可作为紧缺人才引进并办理进杭落户手续。本地非城镇户籍在聘1年以上的技师、高级技师可为自己及配偶、子女办理“农转非”。
与此同时,杭州将引导企业为高技能人才设立高技能津贴,实行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的单位对高技能人才予以相应优惠。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分别对应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享受同等工资福利待遇。获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在使用、工资福利等方面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企业在关键职业(工种)、关键岗位、关键工序设立“首席技工”。职业技能带头人将有特别津贴。对获得高级以上当地紧缺职业(工种)资格并在杭就业的高技能人才,给予报销部分培训鉴定费用。
杭州计划通过3至5年的努力,使高技能人才比例达到技术工人总数的15%以上,其中中青年高级技工比例达到30%以上,以缓解高级技工短缺状况。
设专项资金开发人才
举措之三是建立人才开发专项资金。资金设财政专户,单独核算、单独管理、专款专用。社会各界捐赠达10万元以上的,可按捐赠者要求定向资助;50万元以上的,可以单位、团体或个人名义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