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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国有控股集团试行产权代表薪酬分配法

日前获悉上海市国有控股集团今年将试行倍率、比率、奖率三率复合的产权代表薪酬分配办法。
      
     倍率、比率和奖率三个率,分别指“产权代表岗位薪与职工平均工资之间的倍率关系”,“产权代表岗位薪和本人绩效薪之间的比率关系”以及“任期业绩贡献与出资人奖励的比率关系”。科学规范“三率”被认为是上海国企老总薪酬体制改革顺利进行的关键。
    
     从倍率关系看,一个企业老总负责企业生产、经营、市场等多方面工作,所应具备的能力、承担的压力和付出的努力都要远远高于普通职工,因而其薪水应该是要高出一截的,但岗位薪若定得太高,往往职工心理有想法;定得太低,又不能体现所作出的努力。
    
     就沪上国有控股集团而言,目前产权代表岗位薪与职工平均工资之间的倍率一般为3至5倍,今年国资委将根据不同企业的不同情况,调整浮动这一比率,调整的尺度将与企业的规模、所处行业的特点等结合起来,规模越大、管理难度越大、市场竞争越激烈的企业,岗位薪往往会更高。
    
     同时,对于产权代表本身岗位薪和绩效薪之间的比率,现有企业老总一般比率为4∶6。
    
     从国内现实情况看,上海国资委为了加大对产权代表业绩的考核,绩效薪在收入中所占的份额还将有所上升,可能达到3:7的比率。待沪上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足够完善后,绩效薪会有所减少。
    
     从2003年8月开始,岗位薪、福利、绩效薪与政府特别奖励的“3+1“薪酬模式已经在上海国资委下属控股公司中开始推行,其范围主要为国资委委派的产权代表,具体对象基本上包括各大控股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层管理者。对于在市场上公开招聘的老总而言,其薪水将遵从其市场招聘合同所拟订的水平。规范三大比率关系,将使“3+1“大薪酬模式更加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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