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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大病不用愁外来工住院有望享医保

今年,广州的外来工患大病也有望报销了!在昨天(3月16日)举行的广州市劳动保障暨再就业目标责任制表彰大会上,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张杰明表示今年将启动个体经济组织、灵活就业人员、外来从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办法。据悉,目前针对上述人群的医保办法已经制定并上报给市政府,办法实施后预计将有超过百万人受益。
    
     据统计,去年广州市参加医疗保险的城镇职工已经达到190.45万人,但主要都是广州本市城镇户口职工,只有少数非本市户籍的企业白领参加了广州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处长陈建龙表示,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如保险推销员、经纪人等没有固定用人单位而有工作收入的人群)和非广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的共同特点是收入较低、难以承受住院等大病费用,针对这部分人的特点,广州市已经酝酿推出一种缴费数额较低、保住院和特殊门诊的医保办法,实行“低进低出”,主要是保大病。
    
     按照《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在职职工按其本人上年度申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税项的月平均数的2%按月缴纳医保费用,用人单位应当按其本单位在职职工缴费基数总和的8%按月缴纳。而广州酝酿推出的外来从业人员等人群的医保办法,设想则是有单位的外来从业人员只需单位按社会平均工资的4%缴纳,个人则不需缴纳;没单位的则由个人缴纳。
    
     这样算起来缴纳费用大约减少了一半,相应地,该保险也只保障住院和特殊门诊费用。
    
     陈建龙表示,外来工大多比较年轻,他们对住院保障的需求更迫切,而对门诊保障的积极性并不高,因此单独制定一套医保办法并不存在歧视外来从业人员的含义,而是充分考虑了这部分人的需求特点。他还表示,该办法出台后,已经参加了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保的可以继续参加,而其他外来从业人员则要参加上述三类人员的参保办法。
    
     据悉,目前纳入广州市社保统筹区内劳动部门登记管理的外来工预计有近百万,再加上个体经济组织和灵活就业人员,这三类人加起来将超过百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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