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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7成用人单位限招女大学生 媒体吁破除性别歧视

中国妇女报13日援引一组数据说,目前中国普通高校在校女生数量比1998年增长了两倍,然而却有近七成用人单位限招女大学生,并呼吁破除职场招聘的性别歧视。
    
     报道说,“中国高等教育公平问题的研究”统计结果显示,从1998年到2002年,中国普通高校在校女生数量增长了两倍,占学生总数的比例从38.31%增加到43.95%。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62城市的调查却显示,有67%的用人单位提出了性别限制,或明文规定女性在聘用期不得怀孕生育。另据国内一所大学对2005届研究生进行的一次调查,超过7成的调查对象认为,在同等条件下,招聘单位会优先考虑男生。这表明,女大学生就业形势更加严峻。
    
     南京某高校的一位女研究生小李最近到一家单位面试后,为遭遇到的性别歧视愤愤不平:应聘部门负责人明确告诉她:“你的条件完全符合要求,我们部门也十分需要人手,但我们单位主要领导要求只进男生,宁可岗位空缺也不许招聘女生。”一位在高校就业指导部门工作多年的教师说,像小李这样在应聘中遭遇性别歧视的大学生为数不少,种种明里暗里的限制性要求,成为挡在女大学生就业路上的一道难以逾越的门槛。
    
     女大学生在劳动力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不是孤立的偶然的现象,而是多种原因造成的。随着高等教育由“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转变的步伐加快,大学生已不再是稀缺资源。当前高校毕业生严峻的就业形势,为用人单位人为地设置性别限制提供了借口。与此同时,男女两性分工的社会传统观念,其消极影响也不容忽视。
    
     就业中的性别歧视,不仅挫伤了女大学生学习、生活的积极性,还可能助长部分学生“学得好不如嫁得好”的观念。更严重的是,这种性别歧视破坏了社会的公平原则,使得全社会的人才流动不畅通,劳动力资源配置出现扭曲,造成人力资源的浪费。
    
     尽管中国劳动法有禁止对妇女的就业歧视的规定,但执行不力,使得权益受到侵犯的女性不能得到法律的实际保护,而违反平等就业原则的用人单位也很少受到处罚,使得女大学生在踏入社会的那一刻就已受到不公平的对待。一位女大学生就曾质问:既然在高考入学时没有性别要求,凭什么又让就业中的性别歧视大行其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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