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拖欠工资宜宾开出首张罚单
24日,四川省宜宾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向四川省第十五建筑有限公司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对该公司拖欠民工工资未在限期内予以整改的行为,处以15000元罚款。据悉这是监察支队对建筑行业的首次行政处罚。
据宜宾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调查,四川省第十五建筑有限公司在承建南岸碧峰园工程时,部分民工工资被拖欠。12月7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向省十五建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其于12月15日前支付完毕被拖欠民工的工资。12月13日,省第十五建司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报送回复,以民工不来办理决算为由未予整改。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为,省十五建司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依据相关条例的规定,给予省十五建司责令整改并处以1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据宜宾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调查,四川省第十五建筑有限公司在承建南岸碧峰园工程时,部分民工工资被拖欠。12月7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向省十五建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其于12月15日前支付完毕被拖欠民工的工资。12月13日,省第十五建司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报送回复,以民工不来办理决算为由未予整改。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为,省十五建司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依据相关条例的规定,给予省十五建司责令整改并处以1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