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将实行工伤储备金制度
记者日前从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为应对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当年保险基金收不抵支的情况,江苏省工伤保险将实行储备金制度,按月将已征收的工伤保险费总额的20%转入储备金专门账户。
据了解,工伤保险基金由市、县(市)分别统筹。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今后统筹地区应按月将已征收的工伤保险费总额的20%转入储备金专门账户。
据了解,工伤保险基金由市、县(市)分别统筹。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今后统筹地区应按月将已征收的工伤保险费总额的20%转入储备金专门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