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医保违规重奖3000 九类行为属举报奖励范围
记者从市劳动部门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对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和参保人员的管理,规范就医购药行为,即日起正式实施《南京市医疗保险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对举报查实的个人和单位给予最高为3000元的奖励。
据了解,截至今年4月底,南京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已达134万人,定点医疗机构257家,定点零售药店53家。部分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存在违规收费、空挂床或冒名住院、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证明等违规现象,部分参保人员还有恶意骗保情况,如某定点医院违规操作,开大处方、人情方,致使部分医保腹透病人恶意套取大量腹膜透析液,经查有18位医保腹透病人违规套购药品,涉及违规费用达11万元。
据市医保中心负责人介绍,今后九类违规行为均属于举报奖励范围:使用南京社保卡(以下简称ic卡)以药易药,以药换物,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行为;擅自将分支或者协作机构纳入定点医疗服务范围,为未取得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提供ic卡刷卡的行为;参保人员将本人ic卡转借他人使用,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行为;参保人员超量配药,囤积或转手倒卖,非法牟利的行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医疗票据及资料,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行为;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任意增加收费项目、分解收费等违反物价收费规定,增加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或者参保人员个人负担的行为;定点医疗机构将门诊病人挂名住院或冒名住院,将非医疗保险的病种、药品、项目恶意列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弄虚作假,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行为;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行为;其他严重违反医保规定和侵害参保人员利益的行为等。
举报人可采用来人、来信或者来电话等多种形式进行举报(来信地址:水西门大街97-1号,市医保中心稽查科,邮政编码210017;举报联系电话:86590773)。市医保中心接到举报后,将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举报事项进行核查,并为举报个人和单位保密。奖励办法适用于市级医疗保险,市级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公费医疗、离休干部医疗统筹等违规行为的举报奖励。
据了解,截至今年4月底,南京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已达134万人,定点医疗机构257家,定点零售药店53家。部分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存在违规收费、空挂床或冒名住院、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证明等违规现象,部分参保人员还有恶意骗保情况,如某定点医院违规操作,开大处方、人情方,致使部分医保腹透病人恶意套取大量腹膜透析液,经查有18位医保腹透病人违规套购药品,涉及违规费用达11万元。
据市医保中心负责人介绍,今后九类违规行为均属于举报奖励范围:使用南京社保卡(以下简称ic卡)以药易药,以药换物,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行为;擅自将分支或者协作机构纳入定点医疗服务范围,为未取得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提供ic卡刷卡的行为;参保人员将本人ic卡转借他人使用,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行为;参保人员超量配药,囤积或转手倒卖,非法牟利的行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医疗票据及资料,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行为;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任意增加收费项目、分解收费等违反物价收费规定,增加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或者参保人员个人负担的行为;定点医疗机构将门诊病人挂名住院或冒名住院,将非医疗保险的病种、药品、项目恶意列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弄虚作假,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行为;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行为;其他严重违反医保规定和侵害参保人员利益的行为等。
举报人可采用来人、来信或者来电话等多种形式进行举报(来信地址:水西门大街97-1号,市医保中心稽查科,邮政编码210017;举报联系电话:86590773)。市医保中心接到举报后,将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举报事项进行核查,并为举报个人和单位保密。奖励办法适用于市级医疗保险,市级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公费医疗、离休干部医疗统筹等违规行为的举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