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加大对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扶持力度
青海省日前出台《关于开展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的意见》,加大对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的扶持力度。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为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开展经常性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等援助活动;加强职业指导,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加强技能培训,提供培训补贴(城镇零就业家庭中,法定年龄内的成员在自愿的基础上,每人可享受不超过两次的职业培训补助);鼓励用人单位招用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
零就业家庭中某一成员如被服务型企业和加工型企业招聘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可根据劳动合同期限享受不超过3年的社保补贴,在公益岗位就业的,还可享受不超过3年的岗位补贴;鼓励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并可享受免交费用及小额担保贷款等优惠政策。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为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开展经常性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等援助活动;加强职业指导,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加强技能培训,提供培训补贴(城镇零就业家庭中,法定年龄内的成员在自愿的基础上,每人可享受不超过两次的职业培训补助);鼓励用人单位招用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
零就业家庭中某一成员如被服务型企业和加工型企业招聘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可根据劳动合同期限享受不超过3年的社保补贴,在公益岗位就业的,还可享受不超过3年的岗位补贴;鼓励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并可享受免交费用及小额担保贷款等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