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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上海市应届大学毕业生入职不完全手册

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
    
     毕业生从离开高校到进入工作单位这一过程中,主要要办理《报到证》、户口和档案3个手续。《报到证》是学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及档案转移的有效证件。户口和档案,则是毕业生的身份证明。由于毕业生生源地不同,离校的手续也有所区别。
    
     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
    
     一般的高校对签订协议要进行鉴证,若没有出现毁约等现象,学校对签订的协议鉴定通过,学校统一办理就业报到证。学生在办理完学生证、图书证等离校手续后,可直接领取就业报到证,办理户口和档案转移手续(详见流程图1),凭报到证到单位报到即可。
    
     案例说明
    
     张同学在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后,一般10天之内须到学院办理《毕业生院系初审鉴定意见》,在网上登录电子的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分为4联,包括用人单位联(白色)、学生联(红色)、鉴证登记单位联(蓝色)和备查联(黄色),在就业协议书上要标明落户的警署。
    
     若鉴证通过,办理离校手续后,即可到院系领取就业报到证。就业《报到证》有两联,有色联用于学生去用人单位报到,白色联存入学生个人档案。户口需到校保卫处办理户口迁移证,持原入学时迁出户口簿(如果家庭户口本上没有迁出的纪录,需要原迁出地警署开具何时迁往何地的户籍证明),户口迁移证、报到证等材料,到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申报户口证明信》,然后再到户口迁往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若要挂靠工作单位的集体户口,须另持单位集体户口薄;若要挂靠亲属,须另持迁入户口本,即可办理。毕业生的档案,只要在离校时标明转移到的地方,档案即可通过机要渠道转移到目的地。工作单位有档案管理权的,可直接转到工作单位。若工作单位没有档案管理权,档案可挂靠在上海市高校就业指导中心或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
    
     特别提醒若是上海生源上海高校毕业生毕业时没有签订就业协议,离校后才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持学校出具的同意打印报到证的申请表、就业协议书原件、可证明其为上海生源的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户口迁移证等,学历文凭考试毕业生还应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到上海市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报到证。
    
     2005年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仍实行户籍和居住证双轨制。上海户籍的申请根据往年流程,凡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上海户籍并经批准的,发给《关于同意接收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格式一式四联,第一联为学生本人申报户口用;第二联由用人单位寄(送)高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第三联由用人单位留存;第四联由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留存。用人单位有集体户口且该单位有档案保管权限的,可要求学校直接将档案寄到单位,并把户口迁到单位集体户口;若用人单位没有集体户口的,户口迁到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集体户口,档案委托给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保管。有关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本市户籍政策近期将公布,请读者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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