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成功创业网 - 劳务资讯 - 2005年陕西省劳动与工资工作要点

2005年陕西省劳动与工资工作要点

2005年陕西省企业劳动工资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劳动保障部的部署和厅里的要求,认真贯彻《陕西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不断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规范企业分配秩序,完善宏观监控体系;努力做好国有企业改制、主辅分离人员分流安置;进一步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理顺各类社会群体利益关系。突出重点、扎实工作、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为全省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一、劳动关系调整工作
    
     1、做好国有大中型企业改制重组,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中的劳动关系处理工作。不断完善国有企业职工分流安置政策,将尽快出台《陕西省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分流安置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严格审核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切实解决好职工分流安置,劳动关系处理和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等方面的问题,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抓好政策落实,严格审批程序,积极稳妥地推进陕西省国有企业改制。将在第二季度、第三季度分别举办企业改制,主辅分离、辅业改制人员分流安置培训班。择时召开企业改制时期劳动关系专题研讨会,分析、研讨、解决改制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2、加大对劳动合同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督促非公有制企业、国有改制重组企业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内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依法做好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和终止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各类用人单位与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尤其要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与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签订工作,使非国有企业合同签订率力争在全省达到80%以上。
    
     3、继续做好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工作。不断强化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在调整和处理劳动关系方面的重要作用。各市劳动部门要主动和有关方面协调配合开展工作,指导和督促所辖市县(市区)在六月底全部建立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省上将在第三季度逐市进行检查。
    
     二、企业工资工作
    
     1、认真抓好《陕西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的贯彻落实,各地要加大《陕西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学习《条例》,运用《条例》、落实《条例》的良好氛围。依法规范企业的工资支付,从源头杜绝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的行为。
    
     2、根据陕西省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对陕西省《最低工资规定》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三月底将调整《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的意见报省政府批准后执行。
    
     3、制定并下发陕西省2005年企业工资调控目标。四月底前,根据全省人大会议提出的社会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目标,及时制定全省企业工资指导线,指导城镇各类企业在生产发展效益提高的基础上适度增加工资,并为企业集体协商确定工资提供依据。
    
     4、继续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根据陕西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要求,制定相应配套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尽早出台生产要素参与收入分配的政策和办法,完善现行企业工资宏观监控办法,建立正常企业工资增长机制,依法规范企业工资分配秩序,加大对全社会企业工资分配行为的调控力度。
    
     5、认真做好2005年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工作。加大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办法,尤其是要加强对垄断行业收入分配的监督检查和管理,防止收入分配过分扩大。
    
     6、继续坚持在各类企业中全面实行《工资总额使用手册》管理制度,强化《手册》监督管理功能.
    
     7、为适应日益发展的弹性就业和灵活就业形势需要,研究制定陕西省《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和规范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支付,非全日制用工的社会保险,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争议处理,非全日制用工的管理与服务,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非全日制”用工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健康发展。
    
     8、各市劳动部门要做好和各市国资委部分业务的交接和工作衔接,做好本职工作。
    
     三、其他工作
    
     1、积极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的解困工作,正确理解把握政策,严格规范报批程序,把好审核关。
    
     2、制定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女工和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加强对未成年工、女工保护,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实施情况大检查,严厉打击使用童工现象。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一年一度复员军人的安置分配工作。
    
    



劳务资讯 - 成功创业网

成功创业网·劳务资讯 © 2006 - 2011 版权所有